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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路上,自己摔伤能追究谁的责任?算工伤要求单位赔偿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30 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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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在马路行驶,人在马路走,随时都会有飞来横祸!这些飞来横祸有时候不是出自汽车,但是有可能是由于自己,在上下班的路上,自己一不小心掉进坑里自己摔伤了,可以追究谁的责任?能不能算工伤,要求单位给与工伤补偿吗?具体的情况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由此可知,是否可以为工伤关键看该职工在该起事故中是否负主要责任,如负主要责任,则无法认定为工伤。而在上下班路上自己摔伤是由于个人主要责任,不是他人责任导致你受伤的,所以不符合条件认定为工伤,也无法向任何人追究责任。

  若员工踩到井盖不慎掉入下水道受伤了算工伤吗?其实这种情况和上面的一样不算工伤,但是你可以向井盖的所有人或管理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有些人钻法律漏洞的,就是想在工作场所故意摔伤,并想通过这样的方式获得补偿算工伤吗?按法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算工伤。但是因为故意才摔跤,如果被查明属实,将不被确认工伤。所以这些法律漏洞也不是那么好钻的,一不小心落下信用有问题的,有可能影响到你的单位将来不再会重用你。

  是否属于工伤,不能单靠口头上说就能证明的,还需要鉴定机构的认可才能认定为工伤。受伤的员工可自发生事故伤害之日起一年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由该部门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决定。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工伤认定之后还要进行工伤鉴定。进行工伤鉴定是为了索要工伤赔偿的一个程序,最后就可以根据工伤鉴定结果和工伤鉴定标准来确定工伤赔偿金额

  认定为工伤之后员工,应该向谁追究责任?对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所发生的工伤,用人单位是直接的赔偿责任人。参加了工伤保险的职工,可以向社保部门申请赔偿。

(责任编辑:王小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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