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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能申请精神损失费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18 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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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仲裁主要就是面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产生纠纷时,从公证的角度来做出判断和裁决的一个劳动方面的救济形式。那,如果我们在进行劳动仲裁的申请时,我们可以申请精神损失费吗?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劳动仲裁能申请精神损失费吗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劳动仲裁能申请精神损失费吗

  劳动争议案件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你的请求很难得到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二、劳动仲裁的时效

  一年。

  法律依据:《劳动仲裁调解法》第27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申请劳动仲裁流程

  (一)申请与受理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实践中,仲裁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或者其他证件号码以及联系方式;

  2、被申请人名称、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

  3、发生争议的事实、申请人的主张和理由等。

  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在七日内审查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

  (二)开庭与裁决

  1、仲裁庭应在开庭前5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开庭时间、地点书面通知当事人;

  2、当事人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处理,对被申请人可以缺席仲裁;

  3、开庭后应宣布仲裁人员名单,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4、当事人陈述并辩论,最后进行裁决。

  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劳动仲裁能申请精神损失费吗的相关内容。一般情况下劳动仲裁是不支持申请精神损失费的申请的。所以大家还是不要在劳动仲裁的申请中加入精神损失费这一项。下面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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