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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最低工资标准5月起执行 深圳为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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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6 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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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从5月1日起,广东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有很多网友关心“深圳到底按照什么标准执行?”据了解,深圳最低工资标准仍为1600元/月,高于广东一类标准1550元/月,但低于上海标准1620元/月。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发布消息:广东新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将自5月1日起正式执行。其中第一类地区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50元,小时工资为15元;第二类地区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310元,小时工资为12.5元;第三类地区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130元,小时工资为11.1元;第四类地区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010元,小时工资为10元。有很多网友关心“深圳到底按照什么标准执行?”据了解,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自3月1日起实施,目前仍为160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5元/小时。

  此次广东省新最低工资标准实施后,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平均提高19%。其中,广州市执行广东省第一类标准,为1550元/月,即在原来1300元/月的基础上提高了19.2%;此外,上海最低工资标准4月1日起调高到1620元/月,领跑全国;北京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1260元上涨至1400元,增幅为11.1%。而目前深圳最低工资虽然绝对数在全国较高,但增幅仅为6.67%,调整幅度偏低。

  最低工资一般由一个国家或地区通过立法制定。在国外,除了政府可以制定最低工资之外,某些行业的组织也可以自行制定该行业的最低工资。最低工资可以用月薪制定,也可以用每小时的时薪制定。最低工资的制定反映了监管机构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在国外,最低工资是政府对劳动市场的正当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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