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安置残疾人就业 企业可获所得税优惠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7-01 06:06
人浏览

  为响应国家号召,给更多的残疾人提供自食其力的机会,某公司决定近期招聘一批残疾人就业。该公司听说国家对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能在所得税上给予优惠,不知应如何获取?

  法律人士介绍,对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享受安置残疾职工工资100%的据实扣除和加计扣除的优惠。据《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安置残疾人员就业,签订了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可获得上述优惠政策。

  用人单位就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资,在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允许100%据实计算扣除;在年终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时,再按100%加计扣除。用人单位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与残疾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为残疾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等资料。(程成)

  阅读延伸:劳动纠纷/劳动争议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