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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周末,你为什么不用大字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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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15 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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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周末,你为什么不用大字标明?

请教《南方周末》,贵报2005年5月12日A7版到底是什么版面?A5在版面上角用黑体大字表明“社会”;A6在左上角表明“科学”,A8则是“天下”;那A7呢?为什么没有标明?
看来是责任编辑疏忽了!我也不在意,看看文章吧,《首季盈利⒈74亿元,“大象起舞”争耀实力,感观长虹新力量》。真让人兴奋,我对同事说:“看来长虹股价要持续涨了,南方周末都这么说的”,同事当过记者,他接过报纸仔细端详半天,说:“这是广告”。再指点我看报纸右下角,果然,文章末尾在黑体的作者栏旁边印着淡淡且小小的“广告”两字。
“会不会印错了?这会是广告?”我吃惊的很。同事得意的说,“兄弟,这是软广告,你看,虽然这篇文章确实象篇纪实,但你发现细微之处没有——①这版有没有写责任编辑。②这篇文章的作者杨晓、李鸿友既没有标明他们是记者,也没有标明他们是来自何处的撰稿人?你要仔细看!我告诉你,这篇就是广告,用我们的术语叫――软文广告,这是人家花钱登的!”
“那《南方周末》怎么忘了象 ‘A5社会、 A6科学、A8天下’那样,在版面上方用黑体大字标明呢?”
“如果在版面上方用大黑体字标明了这版文章是广告,一则是看的人少了,二则是广告公信力就小了!《南方周末》用心良苦着呢,你看,它把广告两字印得小小的,藏到文章屁股后面,一来规避了工商[1990]68号《关于报社、期刊社和出版社刊登、经营广告的几项规定》中第五条报纸刊登广告时应有“广告”字样出现,以帮助读者区别新闻与广告。严禁刊登有偿新闻。的规定;二来多半像你一样的读者要么不会注意广告两字,要么注意了也会想,印错了吧!而把它当“记实”来读,你看,这样是不是长虹也满意,《南方周末》也拿到整版广告的收入?至于读者会不会错拿广告当记实,导致什么不好的后果,呵呵,就不是《南方周末》所在意的了!换句话说,这个版面之所以没有用大黑字而用文末小字标明广告字样,就是要达到读者忽略这是广告的效果啊!”
哦,我懂了。
南方周末,你真让我失望。报纸登广告,天经地义。但藏藏揶揶,不把“广告”和其他版面标题一样用大黑字体标明,和读者玩智力游戏,就是你们的不对了。

律师观点
工商[1990]68号《关于报社、期刊社和出版社刊登、经营广告的几项规定》
第五条:报纸刊登广告时应有“广告”字样出现,以帮助读者区别新闻与广告。严禁刊登有偿新闻
之所以规定“报纸刊登广告时应有“广告”字样出现”,目的是“帮助读者区别新闻与广告”,上述案例中,《南方周末》虽然在文末出现了“广告”字样,但其目的完全不是“帮助读者区别新闻与广告”,而恰恰是通过规避这条规定,混淆读者对这篇文章性质的判断,因此,《南方周末》这样的做法至少是违规的。

附:
关于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决定精神,严厉打击利用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商业欺诈行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会同中央宣传部、公安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信息产业部、卫生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印发了《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决定自2005年5月开始,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为有效遏制虚假违法广告,达到预期整治目标,现就有关内容和主要措施通告如下:

一、此次整治工作,以惩治虚假违法广告为重点,特别是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化妆品、美容服务虚假违法广告,以及利用互联网发布的虚假广告。

严厉查处以下内容的虚假违法广告:

1、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

2、消费者、患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保健食

品、药品、医疗、化妆品广告;

3、宣传治疗作用或夸大功能的保健食品广告;

4、夸大功能、保证疗效的药品广告;

5、夸大功能、保证治愈的医疗广告;

6、夸大功能、虚假宣传的化妆品及美容服务广告。

二、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在本通告发布后,仍然继续从事虚假违法广告宣传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依法从重处理:

1、对虚假违法广告问题严重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依法停止(或限制)其广告宣传,或要求其停业整顿,从重处罚。

2、对虚假违法广告问题严重的广告发布者,依法予以从重罚款、停止(或限制)广告发布、停业整顿、缴销《广告经营许可证》。

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媒介单位相关责任人,同时由有关部门予以党纪、政纪处分。

凡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涉嫌构成犯罪的,

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由司法机关追究违法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三、有关部门将利用大众传播媒介或互联网络等形式,对

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予以曝光。公布违法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名单,开展违法广告警示活动。

对被处罚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及时录入工商企业信用监管系统,采取警示、年检时重点审查、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公开曝光其违法行为、降低信用等级等监管措施。必要时进行跨地域联合监管或重点监管。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因虚假违法广告行为被依法处罚的,将失去参加中国广告协会“争创广告行业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的评选资格。

四、按照《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工商

行政管理机关对此次整治工作负责组织和协调,采取有力措施,对严重或典型虚假违法广告进行重点打击。信息产业、卫生、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中医药管理等部门也将采取相应的行业管理措施,从源头上加强对虚假违法广告的治理。

五、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必须履行法律义务,

建立和落实广告基本管理制度,加强广告内容审查。对广告基本管理制度不落实、虚假违法广告发布严重的单位,除依法处罚外,可采取告诫整改、对有关负责人进行法规培训、公告为广告重点监管单位等管理措施。

六、各有关单位开展广告活动,必须依法经营,树立诚信

观念、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认识虚假违法广告的严重危害性,加强法律法规学习,针对本单位存在的虚假违法广告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自查自纠,净化广告市场经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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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告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章)

二OO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浙南所
林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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