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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主义的宪政观:“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8-07 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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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宪政论衡”网站原名“宪政探讨在线”,由“宪政文本”网站和王怡个人网站“秋天的乌托邦”合作开办。旨在聚集和推动对宪政理论与中国宪政转型的研究及关注。并部分的出自对学院体制的官僚化、商业化和意识形态控制等问题的藐视,尤其希望推动来自民间和网络的学术与思想力量。论坛长期举办“宪政征文活动”,以会天下学子。不求一剑光寒,但愿座上客满。

  论坛自2002年4月开办,短短不过半年,先后寄身于读书网站、莽昆仑论坛和中外法学评论等处,先后流离失所,可谓惶惶乎如丧家之犬。蒙草庵居士大力襄助,现在终于开通了独立的“宪政论衡”网站和论坛区,及永久性的域名www.xzlh.com.

  孔子曰危邦弗居,我们既选择从流浪到定居,显示出对网络世界和真实世界依然抱有适可而止的信心。所谓千年暗室,一灯即明。有一明的信念,就当有千年的恒心。易经说,“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这是典型的中国传统的宇宙观与历史观,一种非目的论的根植于先验背景下的经验主义。我愿意将这句话看作现代宪政的根本精神。亦将中国近代以来一种目的论的先验主义的统治和对于社会的粗暴建构,看作是对这一传统的彻底背叛。

  一位朋友说,“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不就是哈耶克的“自发演进秩序”吗。此言诚然。易经的精神尚有一种“天行健”的先验主义背景。但易经的经验主义性质就在于“天行健”是相当虚泛的,它构成一种背景但并不构成一种教条。《易》的重点落在了“君子以自强不息”的生生不息上。这种生生不息是非目的论的。而中国近当代的政治哲学教训是如果“天行健”一旦落实,君子就根本无法自强不息。

  而哈耶克似乎是一种彻底的经验主义。这种彻底性在“除魅”的世界之中站稳脚根,在我看来需要一种存在主义式的勇气和一种文化保守主义者的矜持。但我们今天的问题是身在一种意识形态伪神学的治下,既没有足够的矜持,又缺乏适当的勇气。

  在上述分别上,我将宪政的政治哲学模式分成两种,一种是“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我称之为“虚天立宪”。一种是哈耶克配合韦伯的彻底经验主义式的,我暂时找不到适当的命名,姑且称之为“合约立宪”。也可以将之看作是契约论的两种模式,一种契约是圣约的延续,是政治哲学和理念世界自上而下的演化。价值世界构成一种支撑,但被部分的虚去,为“生生不息”的自发演进秩序留下余地。这种模式在当代世界的问题一个是还没有可能?一个是还有没有危险?

  另一种契约则是民商契约的延续,是商业社会和经验主义理性自下而上的推进。仅仅落实于商业交易伦理的世俗的正当性,就足以支撑一个非目的论的和合符道义的人类社会的组织方式。在“宪政论衡”之前的相关讨论中,我记得马克义先生就是持这种坚定的立场。这种模式的问题是在“天赋人权”根本不存在的前提下,守约为什么是必须的?另外,将价值世界及其文化传统视之为一个真实世界当中的经验主义的事实,那么这种宪政模式在技术上如何处理这个事实?如何在合约中处理这一部分标的?

  宪政的困境其实是人类的永恒命运,是亚当吃了智慧果之后的结果。吃了智慧果,世界就开始除魅。然而彻底的除魅既不可能,也是一种灾难。是比被创造更加彻底的灾难。因为除魅事实上就意味着被抛弃。因此宪政的本质就是互助式的自救。

  宪政。事实上是吃了智慧果之后的人类在历经千年磨难和无家可归之后找到了的一根拐杖。当人类与神的立约无法继续之后,人类以宪政的方式相互立约,在“天行健”的背景或废墟上开始一个“君子以自强不息”的生生不息的自发秩序。拐杖的意思是经验主义的,但承认拐杖说的前提却是先验论的。

  宪政。是人类失去整体性救赎可能之后的一种群体生活的经验主义道路。宪政建立在价值的废墟之上,这一点对于中国的语境而言是一个极其尖锐的事实。宪政的立约对中国而言,不再可能是“”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虚天立宪“。因为这种基础已经被伪神学统治耗尽。在我看来这是意识形态统治带来的最大的浩劫,和最大的生态破坏。即无意义的群体生活所依赖的仅有的文化价值的资源,为了一种伪神学统治的建立和在合法性危机时期的维持而被不间断的挪用,不间断的贪污。几千年自发演进秩序的缓慢积累,被败家子挥霍一空。[page]

  但中国的宪政转型也不可能是彻底经验主义式的 “合约立宪”。因为世俗理性无法抚慰和处理一个价值的废墟。如范亚峰兄所言,百年悲情,无从排解。这种民族主义的悲情要求宪政必须在世俗商业理性的延伸之上,寻找非功利的支撑点。这样的宪政秩序才可能抚平今天社会当中根深蒂固的戾气,让一个“当今世上欲望最多道德最少”(王力雄)的民族沉静下来,开始心平气和的挣钱。所以宪政对于中国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合约问题,而具有巨大的民族心理治疗的价值功用。在我的阅读范围内,这是范亚峰兄提出的宪政心理学的思考方向。

  这也说明,宪政主义的道路,实质上就是民族主义的道路。

  剩下来的道路就是一条,我称之为“存在主义的宪政观”。存在主义本质上也是经验主义的,但不彻底。不彻底之处在于它承认一个价值世界的毁灭作为它“自强不息”的前提。这使存在主义的姿态就是一种“先验主义背景下的经验主义”。如果说一个彻底的经验主义者抱着“菩提本无树”的看法,一个存在主义者的姿态就是:“身如菩提树,但已遭雷劈”。

  我们的道路似乎只有一端,即义无反顾的反对伪神学,义无反顾的承认民族价值根基的毁灭。就如海难中的乘客一样,他们达成契约在厄运中自强不息。这时候的合约不完全是商业合约的延续,而闪烁着存在主义的价值光辉。又如余英时所说,中国像一架飞机,共产党则是劫机犯。那么宪政的立约就是被劫持的乘客们所欲达成的契约。它不是商业性的,也不是神圣性的。它是存在主义的。

  对中国的宪政转型而言,真正的问题是如果“天行健”已经没有了,如果伪神学也正式瓦解,这个民族到底还能不能自强不息?如果千年暗室是一个事实,还有没有人愿意为一灯即明而努力?像西西弗为巨石的命运而努力。

  价值世界的重构和救赎的可能也许对于单独的个体依然具有价值。但在公共领域,要重新营造“天行健”的基础我的看法是不可能的。宪政主义的道路就是一条存在主义的道路。在世俗的和国际关系的意义上,宪政主义也可以说是这个民族唯一的“救赎”之路。只有敢于担当民族命运的悲剧性,敢于承认近现代中国历经了多次车祸之后,在价值世界中已经终身残疾。宪政的立约才能超越商业性功利之上,以一个残疾人的身份去追求最大可能的自强不息的幸福,去争取一个经验主义的拐杖。这种存在主义的勇气通过对价值毁灭的正视而获某种形而上的基础,获得价值的反光。

  因为真正的勇气和信仰,往往都来自真正的绝望,而不是来自盲目的信心。“绝望”带有一种形而上的气息。新约正是从极端的绝望中诞生的。说中国缺乏宗教信仰,其实就是说中国缺乏绝望者。

  “千年暗室,一灯即明”。这句话的意思就是绝望中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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