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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这种做法侵害对方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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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4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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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18日讯 自己的一举一动都在妻子的监视下,感觉没有一点人身自由。日前,一位男士走进律师事务所,向律师咨询自己长期被妻子监视是否侵害了合法权益。

  据黑龙江北辰律师事务所律师介绍,44岁的田刚(化名)在哈尔滨市一家私企做副总,妻子几年前下岗一直在家。从两年前开始,田刚发现自己好像被人监视,无论走到哪儿总感觉有人盯着。后来他才知道,原来是妻子雇人在暗中监视自己。

  他找妻子询问,妻子却说找调查公司监视丈夫是迫于无奈,因为他平日接触各种人士,尤其是女性居多,怕他感情出轨。起初田刚还能够忍受,可时间长了,他感觉自己的一举一动都不自在,无论是在单位还是下班后与同事、客户外出,总感觉随时被人偷拍,心里很不舒服。

  据黑龙江北辰律师事务所汉景文律师介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每个人都拥有人身自由权,动静举止由自己决定,不受他人非法限制。如果他人通过非正常的手段对当事人进行监视、监听、跟踪等做法,都侵害了对方的人身自由权,即使是妻子、亲人也没有权利这样做。被侵权者可通过法律途径为自己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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