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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为什么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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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5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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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杂志》冯丹文章:日托中心规定家长必须在下午4点把孩子接走,可是他们却经常迟到。家长迟到不但会让孩子非常焦虑,而且日托中心还必须留下老师等待这些迟到的家长。怎么办呢?在以色列海法市的l0所日托中心里,一帮经济学家针对这个问题做了一个“罚款实验”。前几个星期什么都不做,只是记录下迟到家长的人数。他们发现,每天每家日托中心平均有8个家长迟到。从第5个星期开始,日托中心对迟到的家长予以罚款,迟到超过10分钟,每次罚款3美元。没想到,实施罚款制度以后,迟到家长的人数却开始迅速增加。罚款非但没有解决家长迟到的问题,反而起了相反的作用。这到底是出了什么问题?其实,我们同时生活在两个不同的世界里。其中一个是由道德、习俗等社会规范主导的;另一个是由等价交换、价值规律等市场规范主导的。在社会规范主导的世界里,人们之间可以相互友好请求——你能帮我搬一下沙发吗?你能帮我换一下轮胎吗?在这个世界里不要求即时回报、对等回报。你请邻居帮你搬沙发,他不会马上也要你帮他搬沙发。但在市场规范主导的世界里,交换是黑白分明的,工资、价格、租金、利息以及成本和赢利都算得清清楚楚,按劳取酬,提倡利益比较和即时偿付。以色列的日托中心在实行罚款制度之前,是社会规范在约束家长的行为,迟到的家长心里会产生愧疚感。实行罚款之后,市场规范取代了原来的社会规范,经济动机取代了道德动机。家长交几美元罚款就能轻易地打消迟到所带来的内心的罪恶感。罚款让他们觉得迟到并不是什么大问题,日托中心愿意为3美元忍受家长迟到,那家长自己为什么要为了接孩子而赶得匆匆忙忙呢?
编者视点:如果罚款的结果仅仅是抵消了犯错者的负罪感,那么罚款的制度就是在鼓励犯错。但有人可能会说,这是处罚机制存在问题,罚款数额太低了。那么,如果把罚款金额增加呢?增加罚金很可能会彻底杜绝迟到的现象,但它无疑会引发家长们的抱怨、投诉,甚至干脆把自己的孩子换到别的日托中心去。现实中,很多企业也制订了类似的罚款制度,可效果不见得就更好。因为人世间的一切并非都可以简单用钞票来衡量和摆平的,有时现金激励往往会产生逆向作用、反效果,就像孔夫子说的那样,是“放(仿)于利而行,多怨。”行事皆依照利害计算,乃取怨之道。我们是生活在两种规范并行的世界里,市场规范与社会规范各有用武之地,既须“喻于利”,又当“喻于义”。万不能一味以经济处罚代替道德处罚,用市场规范取代社会规范。此外,这个小实验还揭示了一务:一旦社会规范与市场规范发生碰撞.市场规范取代了社会规范,社会规范就很难再重建,很难再发挥任何效力。日托中。取消罚款后,家长的内疚之心并不会回来,既然迟到了都不用交罚金,为什么不迟到呢?一个轻微的调整产生了出乎意料的结果。所以许多时候,我们就该想想,是否还有更智慧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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