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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芳:好律师助人 法外暖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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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8 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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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遇到了矛盾、纠纷,找律师代理打官司,当事人寻求的往往是法律上的援助。而在刘建芳律师这里,当事人得到的却不仅仅是法律服务,还能收获一份珍贵的友情。有人说,刘建芳打一起官司,就交一个朋友。调解当事人家庭矛盾、为当事人做心理疏导、过年给当事人送年货……很多时候,总管这些案件之外的“闲事”,比分内事要麻烦得多,可刘建芳依然乐此不疲。她常说:“我首先是一个人,然后才是一名律师,看到当事人的难处总要伸手帮一帮才安心。”

  2008年,刘建芳接受了一对母女的委托,代理一起房产纠纷。在这起案件中,女儿小惠刚上初中,母亲赵清是一名清洁工,小惠的父亲患病去世后,小惠同父异母、已经成年的姐姐为了房产分割问题,与小惠母女对簿公堂。案件成讼后,在刘建芳的努力下,赵清母女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可尽管如此,因为赵清收入微薄又患有严重的高血压,需要长年服药,母女俩的生活常常捉襟见肘。虽然案子已经结了,可看到这对母女不堪的生活境遇,刘建芳的心里生出了一丝不忍。从那时起,刘建芳的身份便从赵清的代理律师变成了赵清的好姐妹,因为两家住得近,刘建芳有空就到赵清家坐坐,一来帮她排解忧郁的心情,二来在经济上给些帮助。平日里,勤奋好学的小惠遇到学习上的问题,也会找律师阿姨帮忙。不久前,刘建芳还帮小惠争取到了市女律师协会资助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和一辆自行车,小惠兴奋了好几天。不仅如此,每到过年过节,刘建芳除了要给赵清母女送去年货,还将她们请到家中一起热闹热闹。两年来,两个家庭越走越近,刘建芳用一颗爱心让小惠母女重新看到了生活的温暖与希望。

  由于业务范围主要是民事案件,有相当一部分涉及家庭纠纷,包括离婚、赡养、继承等,而刘建芳在工作中接触到的当事人大多是普普通通的老百姓。每当遇到当事人咨询这类案件,刘建芳都想方设法地进行调解,尽量不让他们诉至法院。刘建芳说:“这么做虽然会让她损失掉不少代理费,但做人要有原则,绝不能为了金钱利益挑唆得别人妻离子散、兄弟反目、家庭破裂。毕竟是砸断骨头连着筋的亲人,打开心结、消除误解,又是团圆的一家子。所以,我会尽我所能为他们修复亲情。”(文中涉及案件当事人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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