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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高温津贴是强制性的 国家规定标准是最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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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6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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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北京8月3日电(记者 常红 高星) 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律师王芳、岳成律师事务所主任岳运生今天上午做客人民网“人民议事厅”栏目,就“法官穿法袍上访”等近期法律热点问题与网友进行交流。前一段时间,全国大部分区域都发生高温,但很多人并没有领到高温津贴甚至没有听说过,对此,岳运生表示,高温津贴是强制性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岳运生说,现在咱们国家规定的标准是最低标准,北京是规定露天每人每月是60,现在是不低于120,33度以上的场所,以前是45,现在是90,这个是最低的,如果单位有能力,认为职工的确比较辛苦,你超过这个标准是不限制的,是可以的,但是你低于这个标准不可以。如果单位认为,虽然你吹着空调,但是有的时候你还要出去,包括你上下班途中,或者要出去办事,我还愿意发高温津贴,当然也可以。这个高温津贴是起码要发这么多,你要多发一些,当然也是没有问题的。

  对于吹着空调拿着津贴,岳运生表示,所谓高温津贴一定是你的工作环境高温,要不然是露天35度以上,要不然是不是露天是33度以上,这样可以发放高温津贴,你说吹着空调拿着津贴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你确确实实不应该拿津贴,但是有很多单位用这种方式相当于福利待遇,发给职工了。这实际上不是高温津贴,这其实是单位的变相福利。还有,我工作的场所,这会我可以吹着空调坐着办公室,经常我还要出去,这种情况下,你只要有这种在35度以上露天,或者是33度的场所工作的,相应的都可以领取高温津贴。

  王芳表示,有关高温津贴是由最早的防暑降温暂行条例,这个暂行条例是40年,但是里面没有具体说高温津贴,只是说达到一定的温度以后,用人单位应该采取一定的措施,降低温度或者保护劳动者的身心健康,之后由四个部委联合发布《下级工作场所高温津贴的规定》这个规定实际上很明确,在什么温度条件下,单位向职工发放高温津贴,具体高温津贴的标准和执行由各个省、地方来自行规定,实际上在这一条里,在这个规定里,他并没有提到我怎么样强制执行。在最直接、明确的有强制执行的规定是北京市今年刚出台的,有关高温津贴规定,不仅说到高温津贴的标准,而且最后一条明确说明,如果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而不支付,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劳动仲裁,如果有这个条款,单位不支付我就可以到仲裁或者监察要求单位向我支付高温津贴。至于刚才谈到如果在屋里吹着空调还拿着高温津贴这怎么说?高温津贴在劳动法律法规,是国家的最低标准,是一个底线,至于在这个底线单位愿意给你发,这没有任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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