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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律师协会采取措施认真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3-30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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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使全市广大律师进一步端正执业理念、规范执业行为、增强执业能力,增进人民群众对律师工作的满意度,青岛市律师协会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和部署要求,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三项措施,保证青岛市市直律师事务所全体执业律师认真扎实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

一是督办。6月初,《青岛市律师协会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实施方案》及配档计划下发后,市律协秘书处配合市局政治部,派专人到律师事务所或通过电话、网络督促各律师事务所办好6件事,即制定一个教育方案,明确一个责任人,人手一册教育读本,人手一本读书笔记本,每单位一套辅导材料,每单位一本考勤簿,为教育活动做好准备工作。

二是督查。7月份,市直律师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全面铺开后,律协秘书处分别抽查琴岛、德衡、名昊、诚远、清华苑等律师事务所,按照办好6件事的要求,逐一查落实情况。同时,在市律协组织集体培训活动时,做到开始提要求,结束有讲评。通过这些督查工作,增强教育的严肃性,防止走过场、留“死角”。

三是督学。采取市律协督促各律师所,各律师所第一责任人和党支部书记督促合伙人和党支部成员的办法,层层督促学习。主要是严格控制参加学习和参加培训时请假人数,提高到课率;严格掌握学习时间,把握学习内容、进度,保证学习时间、内容落实;经常督促和启发执业律师自学,写读书笔记、心得体会,以巩固学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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