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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代理词被告证据不足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19 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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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一场官司就像是进行了一场斗争,律师的辩护词就是斗争的武器,因此,一场官司的决胜关键在于证据是否足够以及说明是否清晰。条理清晰的辩护词是赢得官司的前提,接下来和法律快车小编学习一下,行政诉讼代理词被告证据不足怎么办

  一、提起行政诉讼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被起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无直接利害关系的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2)有明确的被告。被告只能是做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而不是企业、团体或者别的法人,更不是个人。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即原告的诉讼请求,应当具体指出行政机关处理决定存在的问题。比如案件事实认定错误、证据不足、违反法律规定、程序不合法、处罚不当等等。当然,这些问题。是否存在,只有在人民法院审理之后才能确定。原告指出这些问题之后,必须明确提出撤销或者变更原裁决的诉讼请求,还应当提出事实和法律依据,来证明自己主张的正确。

  (4)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

  (5)有些法律、法规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的处理决定,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未规定可以直接起诉的,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之前,应先申请行政复议。

  (6)要在法定的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

  二、行政诉讼代理词被告证据不足怎么办

  实践中,有些人认为证据不足的具体行政行为就是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事实不存在。其实,证据不足有两种情况:一是事实不存在,如张三根本没有打人;二是事实存在,但证明该事实的证据不足,如张三确实殴打他人,但公安机关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张三殴打他人这一事实。无论是哪一种情况,人民法院应一律判决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应当注意的是,上述第一种情况,具体行政行为被法院撤销后,行政主体不能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对于后一种情况,行政主体是可以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但受《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的约束)。因此,对人民法院来说,对于前者,只能作撤销判决,而对于后者,在作出撤销判决的同时,还可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需要指出的是,对主要证据不足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不仅适用撤销判决,同时也可适用确认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和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对于主要证据不足,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或者因主要证据不足,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将会给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判决。对于后者,人民法院还应同时责令被诉行政机关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造成损失的,依法判决承担赔偿责任。

  通过法律快车小编的介绍,我们知道了行政诉讼代理词被告证据不足怎么办?证据不足,其实有两种情况,一是事实不存在,二是事实存在但证据不足。无论是哪种情况,人民法院应该判决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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