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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快招商引资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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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0 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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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皖发[2002]14号
 
  为适应经济全球化趋势加快、国内各地区竞相发展的新形势,推动全省经济结构调整与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富民强省目标,现就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快期间,要确保实现全省实际利用外资45亿美元、引进省外资金实际到位超过1000亿元的目标。实行招商引资目标管理责任制,按月调度和通报,年终考核和奖惩,对完成任务的部门和招商引资有直接贡献人员,按实际到位资金的一定比例给予招商费用补助;凡超额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50%的市和省直有关部门,目标管理考核位次可上升一位;未完成任务的,取消其参加评先评优的资格。同时,将招商引资工作的成效作为考核各地、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政绩的重要依据。 
  20、培养、吸引和留住人才,为扩大对外开放提供人才保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培养外向型人才放到重要位置,用好省内人才,重视引进境外、省外智力资源,更多地吸引优秀的管理人才、技术人才来皖创业。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分配制度改革,形成留住人才、吸引人才的良好环境和有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的激励机制。继续选派年轻干部到发达地区、大企业挂职锻炼,到高校和境外培训。选派开放型、复合型人才到市、县、乡镇挂职或任职,推进招商引资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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