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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11-23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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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当得利会损害他人的利益实自己获利,这种行为并不是合法的,需要根据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后果。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不当得利的法律规定有哪些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不当得利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我国民事立法关于不当得利的法律规定只有两个条文,《民法通则》第92条:“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予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31条规定:“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

  《民法通则》对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和法律效果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司法解释对不当得利的返还标的、返还范围也做了较为具体的规定。但对不当得利的规定过于原则,对不当得利的返还客体未做区分,没有明确的受益人主观是善意还是恶意的。司法解释中对“返还不当利益”的界定不完备,不当得利的返还范围并不限于原物及其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解释不明确。现行法规价格偿还的计算方法,善意受领人在所得利益不存在时免除的返还义务以及转得人的返还义务等未作规定。

  虽然我国《民法通则》与司法解释都有对不当得利的法律规定但由于这一制度的规定的粗糙,太过抽象化,概括化,造成了我国不当得利制度的适用困难。法官在审判此类案件时只能依据“衡平”的原则来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和应返还的范围。但是法官的素质良莠不齐,与要求法官有较强的正义感和较高的专业素养相差甚远。法官的认识不同,会造成相类似的案件出现巨大的差异。

  

  二、不当得利的特征

  (1)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

  (2)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3)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即: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

  三、不当得利返还方式

  ①原物返还,即当原物尚存时,应返还原物。

  ②作价返还,即如果原物已不存在,则可作价偿还。

  关于价额的计算方法,通说认为,当受益人所受利益为劳务时,其价额为劳务的通常报酬;当原物因附合而丧失所有权时,应以因附合对于受益人所生的利益即物的升值为标准;当原物因他人侵权而灭失时,应以受益人所得赔偿额为限;当原物被消耗时,应以消耗时的市场价格为准。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不当得利的法律规定有哪些”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返还不当得利,除返还原来所取得的利益外,由此利益所产生的孳息也应一并返还.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法律快车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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