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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法律后果是怎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4-16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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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当得利在我国的民法典中就有明确的规定,这是不当得利行为人基于利己的思想而对他人的财物进行不合理的、非法的占有,使他人的利益受到损害,这种损害与不当得利的收益具有因果关系,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不当得利法律后果是怎样

  一、不当得利法律后果是怎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第九百八十八条 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

  二、不当得利有哪些法律特征

  具体特征根据有三:

  ①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

  ②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③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即: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

  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没有合法根据或得知合法根据已经丧失后,有义务将已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害人。

  三、不当得利有哪些返还方式

  ①原物返还,即当原物尚存时,应返还原物。

  ②作价返还,即如果原物已不存在,则可作价偿还。

  关于价额的计算方法,通说认为,当受益人所受利益为劳务时,其价额为劳务的通常报酬;当原物因附合而丧失所有权时,应以因附合对于受益人所生的利益即物的升值为标准;当原物因他人侵权而灭失时,应以受益人所得赔偿额为限;当原物被消耗时,应以消耗时的市场价格为准。

  返还不当得利,除返还原来所取得的利益外,由此利益所产生的孳息也应一并返还.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行为引起的一种事实状态,因不当得利而产生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是不当得利之债,其中取得不当利益的人叫受益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务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财产受损失的叫受害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权人,享有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利益的债权。不当得利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一种法律事实,因其引起此债完全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不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所以不当得利作为债的发生根据之一只能是事件而不是民事法律行为。

  综上所述,如果发生不当得利的情形的,那么不当得利行为人就要立即将财物进行返还,如果无法返还的那么就要作价返还,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要赔偿损失。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不当得利法律后果是怎样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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