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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的成立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3-31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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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中国公民,我们都是享有公民应有的权利的,公民有权自行处置关于自己的财产,有些人可能还会把自己的财产赠与给他人,但是有时候赠与了之后可能会后悔想要撤销,而撤销也是有条件的,那么撤销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撤销权的成立条件

  (1)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

  (2)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成立条件

  二、行使债权人撤销权依据有哪些

  1、撤销权的行使,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诉讼解决,仲裁机关及各级调解组织不得受理撤销权纠纷的案件,撤销权是债权人基于债权对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所主张的,其行使的过程中有一定的风险性,因此程序要求相对比较严格和谨密,故由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比较适合。

  2、撤销权行使的效力直接及于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从传统意义上讲债权人应要债务人撤销其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然后对债权人进行清偿,或变价清偿,但债务人之所以不当处分债权在实质上就具有逃避债务之嫌,再由其进行撤销后再清偿,似乎也不切实际,却也大大的损害了债权人主张撤销权的积极性,因此,撤销权的行使应由债权人对债务人不当处分的受益人直接主张,经诉讼人民法院确定其撤销权成立后,债务人的处分财产行为对债务人及受让人自始无效,这种作法便在理论上和实践上,特别是实践上是很适用的。

  三、重大误解撤销权期限

  重大误解的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显失公平和重大误解的协议的撤销权属于形成权,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如撤销权、解除权等。显失公平和重大误解的协议在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撤销,此一年为除斥期间,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撤销权的成立条件"等相关法律知识。当事人在需要行使撤销权的时候,可以选择以意思表示的方式或者以诉讼的方式来进行,撤销权的行使要同时具备主观和客观两方面的条件。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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