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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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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09 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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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代理人所为的代理行为,善意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在此情形下,被代理人应当承担代理的法律后果。这主要是为了保护善意的无过失当事人的利益。学理界称此种情况为“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终止代理权后仍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该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另解: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由于本人的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与善意第三人进行的、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

  表见代理实质上是无权代理,是广义无权代理的一种。若无权代理行为均由被代理人追认决定其效力的话,会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害,因此,在表见的情形之下,规定由被代理人承担表见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更有利于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维护交易安全,并以此加强代理制度的可信度。

表见代理的成立要件:
  1、表见代理属于广义的无权代理,因此只能在代理人无权代理而从事代理行为的情况下发生。
  2、相对人有合理的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
  3、相对人主观上是善意的、无过错的。
  4、无权代理行为的发生与本人有关。
  表见代理一般需要表见事由,表见事由包括:工作证、空白合同书、介绍信及商业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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