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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监护人证明哪个部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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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15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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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多数人都只是,没有成年的孩子和精神病人都是需要有监护人来保护他们的人身、财产安全的。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法定监护人证明哪个部门开?监护人可以分为哪几类?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怎么办?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法定监护人证明哪个部门开

  1、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

  未成年人监护人证明应该到该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开。

  2、若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证明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开具。

  二、监护人可以分为哪几类

  1、由后死亡的父或母于遗嘱中指定者,称指定监护人。

  2、由法律规定的一定范围的亲属依一定顺序充任者,称法定监护人。

  3、由监护机关或法院选定者,称选定监护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担任监护人;与未成年人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有关单位同意后,也可以担任监护人。

  对于没有上述监护人的未成年人,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三、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怎么办

  由于祖父母、外祖父母对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负有抚养义务,是建立在未成年人的父母“无力抚养”的基础上的。因此,对于 父母有能力抚养,而未尽到抚养义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当然可以要求该未成年人的父母履行抚养义务。而且,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属于不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 人的合法权益,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按照特别程序审理;既要求承担民事责任,又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分别审理。

  综上所述,法定监护人证明到该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开,精神病人的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开。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法律快车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律师!

  责任编辑: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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