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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权利的类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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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1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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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内容:民事权利有哪些类型?民事权利是公民和法人的一种重要的权利,是实施民事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一个凭证。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民事权利的类型,感谢您的关注。

  民事权利的类型:

  1、支配权

  支配权是可以直接支配权利客体并享有其利益的权利。人身权、物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支配权特点:①客体是特定的;②权利主体是特定的;③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④实现权利不器要义务人的积极作为;⑤具有排他效力。

  支配权常常是确认之诉的对象。支配权对应的义务是不作为的义务。

  2、物权、人身权、债权

  物权、人身权是绝对权(对世权);债权是相对权(对人权)。

  3、请求权

  请求权是权利人要求他人为特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权利。

  请求权特点:①具有相对性;②具有非公示性;③大多表现为实体权利。

  请求权是债权的主要内容,但债权又不限于请求权,债权的权能除了请求权之外,还包括“选择、解除、终止等权能”。

  (1)物权请求权:返还原物请求权、停止侵害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求权、消危险请求权。

  (2)债权请求权:合同履行、违约损害赔偿、缔约过失无因管理、侵权、不当得利产生的请求权。

  (3)占有保护请求权:占有物返还请求权、停止侵害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求权、消危险请求权。

  (4)人格权和身份权法上的请求权:人格受到侵害而产生的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请求权,身份法上的抚养请求权、赡养请求权。

  (5)知识产权法上的请求权:知识产权受到侵害产生的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请求权。

  物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期间与除斥期间;债权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期间;占有保护请求权中的占有物返还请求权适用除斥期间。

  物权请求权与占有保护请求权的发生不以责任人有主观过错为要件,债权请求权的发生通常以责任人有主观过错为前提。

  请求权是诉权产生的基础,但请求权本身不等同于诉权。[page]

  4、抗辩权

  抗辩权是能对抗请求权效力的权利。(是对抗而并非否认对方的权利)

  延缓请求权的行使或使请求权归于消灭。

  特征:①其行使以请求权的行使为前提;②抗辩权只能由法律明确规定而产生,约定的抗辩事由只能产生合同的权利,而不是抗辩权;③抗辩权为私权,是否行使由当事人决定,不主动援引者视为放弃,法官不得主动依职权审查抗辩权是否存在;④抗辩权的行使有一定的期限限制,该期限要么由法律规定,要么推定为合理期限。

  5、形成权

  形成权是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权利发生、变更、消灭。撤销权、解除权、追认权、抵销权。

  追认权可以通过默示的方式行使。如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

  形成权须及时行使,因而需要在法律上对其规定除斥期间,没有规定的,依约定期间,无约定的,应当在合理期间内行使,否则权利即告消灭。

  形成权的行使的要求:①不得附任何条件或期限;②一经行使不得撤销。

  行使形成权的意思表示一旦到达对方即生效,故无所谓撤销。但在到达对方之前,意思表示尚未生效,因而可以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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