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离家被宣告死亡经核实死而复生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4-18 01:01
人浏览

  活得好好的,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时却被告知“此人已死”,农六师某团场的张向阳近日非常郁闷地来到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讨说法。法院经核实,为张向阳恢复了身份。

  1994年7月的一天,因为琐事,张向阳与妻子石艳梅发生了争吵。想起与妻子多年来总是吵吵闹闹,张向阳离家出走了。可谁想这一走就是十多年。头两年,他还与没成年的女儿通过电话,寄过钱;女儿成人后,张向阳再也没有和家人联系过。 2007年12月,石艳梅向五家渠垦区法院申请宣告丈夫张向阳死亡。经法院审查,张向阳已离家出走13年,下落不明,有单位及社区出具的证明证实。经过1年的公告期后,法院宣告张向阳死亡。石艳梅拿着宣告死亡判决书来到派出所将张向阳的户口注销。

  2010年3月12日,张向阳到原籍派出所办理二代身份证,户籍民警看着电脑中显示的信息告诉张向阳“张向阳已于2008年12月宣告死亡”。看着眼前的张向阳,比对着电脑中一代身份证中的照片,户籍民警告诉张向阳,要恢复身份需到法院申请撤销宣告其死亡的判决书。面对自己已死亡的信息,张向阳哭笑不得。

  随后,张向阳拿着从派出所调出的附有其照片的信息,到五家渠法院申请撤销宣告其死亡的判决。承办该案件的法官恰巧就是当年承办宣告张向阳死亡案件的法官,法官仔细比对照片确定为同一人,作出了撤销宣告张向阳死亡的判决,恢复了张向阳“活”的身份。(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