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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岁老公外面有“小三”夫妻俩离婚财产分不清婚内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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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7 0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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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有一定的原则。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财产分割时,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

浙江在线10月12日讯
夫妻俩离婚,什么最让双方头疼?如果要让阿兰(化名)来说,莫过于财产纠葛。最近,她觉得已经没有办法理清和丈夫的财产关系,于是求助晚报“老娘舅”,希望能得到某些指点。
因为“小三”而离婚
阿兰今年53岁,丈夫阿庆(化名)67岁,夫妻俩有两个女儿(nver),还有了小外孙。但在今年3月9日,两人离婚了。
阿兰告诉记者,由于平时自己和丈夫在生活上就不太和睦,所以离婚的结果她可以接受,但离婚的原因让她很愤懑。
阿兰说,离婚是因为丈夫阿庆在外面有了外遇,“小三”也是53岁,他们是炒股认识的。
对于“小三”,阿兰很气愤,对于财产上的纠葛,她更是着急。阿兰拿出离婚协议书,对记者说:“我们两人是协议离婚的,上面写着阿庆补偿我20万元,但是我们家的两个店面归他所有,以后则属于两个女儿(nver)。”
说到店面,阿兰想请教“老娘舅”徐桂宏,“第三者是否能得到店面?”“老娘舅”很清楚地告诉她,这是绝对不可能的。“我说最好快点把店面过户给两个女儿,可他就是不肯。”
阿庆不肯把店面过户给女儿的原因,是生怕店面的所有权以后被女婿拿到,阿兰认为丈夫是杞人忧天,“怎样才能说服阿庆过户呢?”
“老娘舅”对阿兰说:“你可以叫阿庆写两份协议,上面写单独把店面赠予两个女儿,然后去公证处公证,这样就不必担忧了。”
炒股所得没分到
原本调解可以告一段落,可是阿兰又拿出了一本手抄笔记本。“这是我丈夫以前炒股的记录,是我告他的证据。”
经了解,阿兰准备了一纸民事诉讼,上面的一些话引起了“老娘舅”的注意:1998年2月10日起开始炒股,到2010年3月5日有810303.61元存款。在离婚时阿庆却隐藏了这部分夫妻共同财产,阿兰发现后多次与其交涉,要求分得一半。
“我以前根本不知道他炒股赚了那么多钱,照道理我应该分得一半,可是他却把一些钱给了那个第三者。”阿兰的说法立刻得到了“老娘舅”的质疑:“你怎么知道他把钱给了那个女人?”
阿兰指着笔记本上的数据说:“3月29日到4月2日,他去海南时取出了1万元给那个女的,4月23日又支出5万元,我计算过,前前后后一共给了她6.5万元。这些都是他自己在笔记本上写下的。”
“所以我要告他,拿回属于我的钱。”阿兰也确实这么做了,“6月9日法院已经开过一次庭了,可是调解未果。第二次和第三次也是这样。”
“老娘舅”建议破镜重圆
“他让女儿做伪证,而我还在为女儿着想。”阿兰满腹委屈地告诉记者,两个女儿都写下了“保证书”,说爸爸炒股妈妈是知道的,并且说妈妈委托爸爸帮她炒股,有过亏损。
“就是因为女儿的伪证和丈夫的作梗,民事诉讼到现在还没有结果。”阿兰说,她会坚持到底,“不过他最近十几天又回家来住了,可能和那边有问题了吧,现在住在小女儿家。”
听到这个消息,“老娘舅”立刻鼓励阿兰和丈夫重归于好,“你们本来离婚就很仓促,没有什么具体原因,现在既然他有心回来,说明你们之间还有转机。你们俩都不希望外人拿到财产,那就复合吧,这样财产肯定还是属于自家人的。”
随后,老娘舅又找到了阿庆。阿庆表示,自己现在也很矛盾,“她说我外面有女人,说我不把炒股的钱给她,我们最好要谈一谈,她又要叫我回来,又要告我,叫我怎么办?”
最后,“老娘舅”希望阿兰和阿庆可以和女儿坐下来谈一谈,争取一个好结果。
“老娘舅”感言:
这次调解的内容主要是财产上的纠葛,夫妻俩协议离婚的未经事宜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是毕竟还有亲情在,可以破镜重圆的话还是要争取的。
据南湖晚报陈俊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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