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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结婚登记按同居关系处理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4-27 0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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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有一定的原则。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财产分割时,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

读者林女士:我与丈夫结婚4年多了,但一直没有去民政部门办理登记结婚,只按照农村的风俗举办了结婚仪式。生有一个小孩,现在因感情不和,我们协商“离婚”,孩子归我抚养,但财产问题不能达成协议,请问,我可以向法院诉讼离婚吗?
江西中矗律师事务所蔡明律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第二款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tongju)关系处理。”林女士属于这种情况,只能按照解除同居(tongju)关系处理。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所以,林女士可向法院提起分割同居期间的财产纠纷之诉。
(文字整理/记者淦丹丹)



离婚财产分割是离婚程序的必经步骤,财产分割栏目为您介绍了离婚财产分割的注意事项,希望对需要的朋友有所帮助。

"在离婚案件中,解除婚姻关系不再是案件的主要矛盾,问题主要集中于夫妻财产分割问题和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栏目为您介绍了离婚财产分割常见的法律问题,还有离婚赔偿和离婚经济帮助等问题的介绍。"[标签:推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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