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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把瘫痪老婆送回娘家一扔12年离婚财产分割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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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7 0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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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有一定的原则。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财产分割时,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

老母亲喂江淑燕吃饭。记者周莺摄
几天前,年近50的江伟明来到南京江宁区司法局:“18年前,我妹妹得了广泛性神经萎缩,已经瘫痪十几年了,我的妹婿从1998年起,就把她送回了娘家,从此不闻不问。他还在外面跟另一个女人生了孩子。我妹妹想跟他离婚。”
昨天上午,记者联系上了江伟明,与江宁区司法局和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一起来到了江淑燕的娘家。
一顿饭要喂2小时
江淑燕的娘家住在郊区,小院门正对着的一个房间,就是江淑燕的房间。房门是开着的,还没进门,就看见一个形容消瘦的短发妇人,低着头坐在椅子上。因为头低得很低,下巴直接搁在身体上,天虽然不冷,但她却用多层线毯盖住手和下肢,双脚放在暖脚器里。
“这就是我妹妹。”江伟明说,这个人就是江淑燕。“从2000年起,她就已经丧失了语言功能,不能说话了。而且现在基本上全身都不能动了,脖子没有支撑力,头抬不起来。”
江淑燕的妈妈愁容满面地说,“她怕冷,不能着凉,不能洗澡,睡觉都是我跟她爸,一个抬上身,一个抬脚,抬上床去。喂她吃顿饭,要喂2个小时。”江淑燕的妈妈说,由于江淑燕的咀嚼功能已经严重退化,而且吞咽功能已经丧失,吃饭的时候,先要让她站立,靠在墙角,然后把米饭往她嘴里送,再帮她把头往后仰,接着再把头拨到前面,这样她才能慢慢地咀嚼,过六七分钟后,才能喂第二口饭。
“只能吃干饭,一点水都不能加,不然会呛到,平时的营养就靠喝牛奶。”
病重后被送回娘家
“1989年,我妹妹23岁时和丁峰(dingfeng)结婚。当时是一家供销社里的员工,跟丁峰(dingfeng)的姐姐丁芳是同事。”江伟明说,江淑燕年轻时候漂亮又有才气,“她考上了无锡的一所学校,在学校里是学生会主席。学习成绩好,人缘也好。”在丁芳的介绍下,两人结婚了。“刚结婚的时候,两个人也挺恩爱,1991年,他们生了一个女儿丁晓薇。”江伟明说。
江伟明说,1993年,江淑燕在洗衣服的时候,突然发现手指不灵活了。当即就到南京军区总院做了检查,医生诊断为:广泛性神经萎缩。“当时医生说,这个病比肌肉萎缩还严重,最长能活18年,今年,已经是她的第18年了。”
“1994年的时候,她在单位柜台摔倒,1995年就内退了,当时每个月只有300元的内退补助。”江伟明说到这里时,江淑燕耷拉在身体上的头摇了起来。“不对,不对,她在摇头。”江淑燕的母亲拉着江伟明说。江伟明弯下腰,问妹妹:“不是300?是几百?”江淑燕用脚在地上比比画画,想写出一个模糊的数字。经过好几次的询问,最后,江淑燕同意哥哥更改过的“200元”。“她不能讲话,但是她的意识是清楚的。”江淑燕的妈妈说。
江伟明说,从江淑燕1993年患病到1997年,丁峰还带着江淑燕四处求医,可是,1998年丁峰就变了。“他1998年的时候,把我妹妹送到我妈妈家,然后自己就走了”。
丈夫12年没照顾她
“他这一走,就再没有来看过我妹妹。”江伟明的话刚说完,坐在一旁的老母亲接过话茬:“这么长时间了,我女儿一直都是我这个老妈子照顾。”江淑燕的母亲说,自1998年丁峰将江淑燕送至娘家之后,从不主动来看望江淑燕。1999年初,江家给丁峰打去了电话,要他把江淑燕接回家去过个年,丁峰来过一次江家,把江淑燕接回家去过年,一周后,又把江淑燕送回了娘家。
“那次以后,有四五年的时间,我们没有见到过他。”江淑燕的母亲说在这四五年间,丁峰没有来过江家,也没有给江家任何人打过电话。“第五年的时候,他突然跑到我家来,说是要离婚。”江淑燕的母亲说,2003年,丁峰又来过一次江家,但是并没有说要接江淑燕走,反而说要离婚。“他讲离婚,我就跟他讲,离婚可以啊,那谈谈条件吧。可是一谈到条件啊,他就不同意了。”江淑燕的母亲说,丁峰的意思是财产一点都不分给江淑燕。江淑燕的母亲没有同意丁峰提出的离婚,从此之后,丁峰再没来过。
江伟明说,丁峰离开江淑燕之后,早已经和另一个女人同居,并生育了一个儿子。
离家12年后她要离婚
2010年1月,眼看又要过春节了,江家人又给丁峰打去了电话。“我妹妹病了18年,在娘家躺了12年,一直都是我妈照顾。我妈现在都70多岁了,照顾不了我妹妹了,所以我就给丁峰打了电话,怎么说他们都是夫妻啊,他倒是答应了,但是却没有来。”江伟明说,“春节过完以后,我又打电话给他,他就不接我的电话了。”江伟明说,无奈之下他只得联系了丁峰的姐姐丁芳,请她代为转告。丁芳通知了丁峰以后,丁峰发了一条短信给江伟明,称自己对不起江家人,对不起江淑燕,还说他一定会把江淑燕接到新房子里住。丁峰说定了“下周”来接江淑燕之后,没等到丁峰,却等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那天,丁峰的姐姐带着丁晓薇和另外一个女人,来到了我家。”江伟明说,虽然丁峰不管不问了,但是丁芳还是常常会带着丁晓薇来看看江淑燕,江家人对丁芳并不反感。江伟明说,丁芳那天带来的陌生女人,正是与丁峰生有一子的金美娟。当日丁晓薇哭着告诉外婆,她爸爸几天没有回家,手机也关机了。金美娟也流着泪说,找不到丁峰了。而丁芳则拿着1000元钱往江淑燕手中塞,说丁峰对不起她,要给点补偿。
虽然已经找不到丁峰了,但是江淑燕却下了决心要离婚。
法援中心帮她打官司
由于江淑燕已经没有行动能力,所以她将离婚起诉一事委托给了哥哥江伟明。江伟明告诉记者,丁峰和江淑燕一家5口,原本共同住在集体土地的宅基地上。后来碰上拆迁,拆迁办按人头,每人分了30平方米的房子,另外还为他们一家补助了30平方米。现在,丁峰已经在江宁有2套房子,总面积达180平方米。此外,除了房屋面积的补偿,拆迁办还给了丁峰一家过渡费30万元。“丁峰一分钱都没有给我们”,江伟明认为,丁峰2003年那次提出离婚,很有可能就是因为他儿子出生了,他想和金美娟结婚。但是由于江家人要分割财产,所以他又没有答应离婚。因此,此次江淑燕既然自己提出离婚了,那么财产分割是必不可少的。
江宁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已经为江伟明联系了法律援助律师,目前已经开始着手这一诉讼。据悉,本案已经送至法院。[page]
丁峰失踪,记者尝试了很多方法,查询他的下落,但是一无所获。无奈,记者只能联系金美娟,希望她能对丁峰与江淑燕的事说点什么。面对记者的提问,金美娟电话里承认儿子丁小天的确是与丁峰所生。
“我知道他是结过婚的人,很久以前就知道了,”金美娟说,正是因为如此,她才没有要求丁峰离婚。在不逼迫丁峰离婚的同时,金美娟也表示自己也离不开丁峰。
律师看法:
可能涉及重婚罪、遗弃罪
针对丁峰与江淑燕离婚一事,记者采访了南京晨报法援律师团律师、江苏金路律师事务所李斌律师。李斌认为丁峰涉嫌重婚罪和遗弃罪。首先,丁峰有合法配偶江淑燕,并且在没有解除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又与金美娟长期共同生活在一起。从这一点上说,他涉嫌重婚罪。第二,丁峰在配偶江淑燕身患重病的情况下,不尽扶养义务,长期把她放到娘家,不予照顾,这有可能是其病情加重的原因之一,丁峰涉嫌遗弃罪。第三,从目前的情况看,丁峰是过错方,如果法院判离,那么丁峰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上,可能要少分或者不分。(文中人物系化名)
(南京晨报 施鹏 刘重阳 周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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