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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为何有的付出无权获得补偿?遗产分割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4-28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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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有一定的原则。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财产分割时,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

在笔者作为法官所审判的离婚案件中,有许多当事人基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曾有过劳力、精神、肉体乃至青春(qingchun)的付出,而向对方索要 “保姆费”“陪床费”“青春(qingchun)损失费”。虽然付出确实存在,但其相应的请求却被驳回,这是为什么?

20年劳作,为何不能获得“保姆费”

案情1990年元月,赵菲与陈康牵手踏上了婚姻的红地毯。此后,为使丈夫安心做生意,赵菲放弃了自己的工作,心意地做起了全职家庭主妇,负责照顾丈夫生活起居及买菜、洗衣、做饭、搞卫生等家庭日常生活事务。不料,赵菲的无怨无悔,却使陈康慢慢习以为常,认为是自己应该的享受,甚至间或稍有不满即对赵菲施以拳脚。2010年2月19日,赵菲再次遭到暴打之后,就陈康的屡教不改感到绝望,遂提出了离婚诉讼,并以“请一个保姆每月还需500元工资”为由,要求陈康支付20年的保姆费12万元。

点评 法院的判决驳回了赵菲要求支付“保姆费”的诉讼请求。的确,赵菲从事了一个家庭保姆的工作,聘请保姆也确实应当支付工资,但夫妻之间的关系不同于雇主与保姆的关系,雇主与保姆之间是一种支付报酬、付出劳动的劳务关系,而夫妻之间的付出是一种法定义务,不存在支付报酬与否问题。因为《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这里所指的扶养当然地包括了生活上的关心、照顾与帮助。

10年光阴,为何没有“青春损失费”

案情2010年7月27日,收到丈夫洪坤的离婚起诉状副本之后,秦芳并没有感到惊讶,因为她知道自己与洪坤早已同床异梦,这一天的到来只不过是迟早的事。她心里最大的不服,就是与洪坤结婚10年,也劳作、操心了10年,自己已经从当初的美少女变成了“老妈妈”,甚至可以说是“人老珠黄”,很难再次以可人的形象重新组成好的家庭。在她看来,这些都是由于洪坤的耽误所造成,洪坤必须作出补偿。于是,秦芳向法庭提出了由洪坤支付10万元青春损失费的请求。

点评 法院最终的判决驳回了秦芳的诉讼请求。青春损失费是指在婚姻关系解除后,男方或女方希望对方对自己的青春损失进行一定经济上的补偿,如同幸福贬值费、爱情补偿费等。但它在我国法律条文中一直就没有出现过,即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名词,只能属于社会用语、道德用语。在法律无明文规定情况下,秦芳的青春虽已不能回到从前,且与同洪坤的婚姻有着关联,但其主张的青春损失费,也无法得到法律的支持。

颜梅生

离婚财产分割是离婚程序的必经步骤,财产分割栏目为您介绍了离婚财产分割的注意事项,希望对需要的朋友有所帮助。

"在离婚案件中,解除婚姻关系不再是案件的主要矛盾,问题主要集中于夫妻财产分割问题和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栏目为您介绍了离婚财产分割常见的法律问题,还有离婚赔偿和离婚经济帮助等问题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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