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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惩罚盗树贼 一村民在自留山埋下5枚自制土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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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0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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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晚报10月14日讯 75岁的村民吴夕科为惩罚盗树贼,竟在自留山上埋下土雷,导致盗伐树木的村民张某被炸成轻伤、9级伤残。笔者昨日了解到,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近日对此案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认定吴夕科犯爆炸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某医疗费5000元。

  2007年8月,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藕团乡高营村村民吴夕科发现其自留山上的树木被人盗伐,即连续5天埋伏在山上欲抓住盗树贼,但未见盗树贼踪影。吴夕科便在山中立了1块警示牌,没想到第二天警示牌不翼而飞。吴夕科十分恼怒,想起家中还收藏着20年前从地摊上买回来准备用于炸野猪的5枚自制土雷,随即拿出来埋在自留山上。

  同年10月16日中午,同村村民张某乘吴夕科从山上回家吃午饭之机,偷偷进入吴夕科的自留山,在盗伐1株梨树时踩中了埋在树旁的1枚土雷,“轰”的一声将其左足二、三、四跖骨炸成粉碎性骨折。经法医鉴定,张某的伤情构成轻伤、9级伤残。

  吴夕科因涉嫌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于2008年1月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后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经开庭审理,法院认为,吴夕科埋设具有杀伤力的土雷,致人轻伤,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爆炸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张某在进入吴夕科的自留山盗伐梨树的过程中被炸伤,其过错在先,应对其因伤所受损失承担主要民事责任。吴夕科为防止林木被盗采取措施不当,亦应承担一定民事责任。


  【编辑:向文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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