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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呆男推倒老太致骨折 父母担责"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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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0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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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

  今年9月初的一天,两户人家共同来找桥东司法所“评理”。原来,前不久,70多岁的周老太太在街头与20多岁的痴呆症男子王某发生争执,王某一把将老太太推倒在地。老人被送到医院后,经诊断为骨折,从住院治疗到居家调养前后共花掉6000多元钱医药费。事后,周老太太的儿女要求王某承担老人的医疗费用,但王某是一个痴呆症患者,只知道“嘿嘿”地笑。

  经桥东司法所王玉玲所长多次调解,9月25日,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考虑到王某的父母都是下岗职工,家庭经济情况非常窘迫,由王某的父母酌情承担周老太太的医疗费用4000元。

  说法:

  痴呆症患者肇事后,该如何承担责任?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钱霁分析说,根据《民法通则》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痴呆症患者王某是无(限制)行为能力人,父母是其监护人。当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责任,导致被监护人损害他人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所以王某的父母应为儿子闯下的祸“埋单”。与此同理,当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责任,导致精神病人、未成年人等无(限制)行为能力人给他人造成财产或人身伤害时,相关的民事责任也应由其监护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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