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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和解协议内容还是未知数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4-21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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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本山起诉新浪肖像侵权案最后一刻双方临时决定

  一边是著名笑星赵本山,一边是门户网站新浪,两个“巨头”因为一宗肖像侵权案,分别坐到法院的原告席和被告席上,将会碰撞出什么样的“火花”,颇令公众期待。

  今天上午8时45分,在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的一间审判厅里,虽然距离开庭还有一刻钟,但由于原被告双方的知名度,众多媒体的“长枪短炮”已早早架好待命。

  然而,预计9点开庭的时间已过5分钟,但记者们还是没有见到双方当事人的身影。这时,法院的一位工作人员出来解释,由于在开庭前一分钟原被告双方给法院打电话表达了和解意向,所以现在还没有决定是否开庭。

  预想中的剑拔弩张在庭审前的最后一刻变为了临时决定和解,180度的转弯多少令旁听席上的众人感到突然。

  又经过一番焦急的等待之后,9时10分,原被告双方终于到庭。但遗憾的是当事人都未出庭,而是各自委托了一名代理律师。

  赵本山索赔205万

  从海淀法院提供的赵本山的民事起诉状中,记者了解到,赵本山诉称,被告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和北京星潮在线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四川卫视、安徽卫视、黑龙江卫视、山东卫视、星空卫视、重庆卫视、广西卫视等全国多家卫星电视台,发布斗地主、麻将等手机游戏下载的广告,宣传其手机游戏产品,并告知广大消费者可以通过发送手机短信的方式下载手机游戏,收费为每条短信人民币2元。

  在该广告中,被告未经许可擅自将原告在小品中的表演形象篡改为动画形象,该动画形象的使用贯穿广告始终,并配之以与原告相类似的方言口音对手机游戏下载和使用方法进行介绍说明。

  原告还指出,广告中的动画形象表现了原告容貌、姿态、外观等主要特征,普通公众会据此特征认定该动画形象为原告肖像的再现,系采用动画的形式使用原告肖像的行为。且该款手机游戏广告中存在不实宣传,众多消费者出于对原告公众形象的认可和信任下载该游戏,并未享受到相应的服务,纷纷在网络中谴责原告,被众多网站转载,称原告与二被告涉嫌欺诈消费者,损害了原告良好的公众形象。

  赵本山认为,被告将自己在小品中的形象改成动画形象用于广告宣传,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其肖像权。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条关于肖像权的规定和广告法第二十五条、第四十七条关于广告侵权的规定,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在被告网站及《法制日报》等媒体上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人民币205万元,其中,精神损害赔偿10万元。[page]

  申请调解请媒体回避

  庭审开始后,在法官简单核对了双方身份之后,被告代理人当庭提出:“双方已达成和解,所以申请调解结案。”

  法官问:“双方是希望在庭上和解,还是庭后和解,然后来法院撤诉?”

  被告代理人说:“由于涉及保密事项,希望记者回避。我们不想将调解方案公布。”

  原告代理人接着说:“同意,我方也申请记者和旁听人员回避。”

  法官考虑后说:“应双方当事人要求,为了能促成双方当事人调解,现请旁听人员及记者退出法庭。”

  所有旁听人员包括记者都被请出了法庭。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一刻钟了,法庭的门还是紧锁着。

  一位了解案情的旁听人员对记者说:“真是奇怪,起诉状8月就提交了,要和解怎么不早和解,要等到庭审前最后一刻才决定和解呢?”

  9时50分,法庭的门终于开了,法官解释说,鉴于双方当事人今日提出申请和解,法庭给予15天的时间,是否开庭等待双方当事人的和解结果。

  就这样,预想中“火星撞地球”般的案件就这样平淡收尾,赵本山与新浪究竟会达成什么样的和解协议,目前还是一个未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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