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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访户信访23年经检察院斡旋息诉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4-21 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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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车票攒了一大兜子,都是信访的,这有几张你瞧瞧。”在河南省舞钢市人民检察院会议室里,78岁的黄祥林把手伸进布袋子,从一把纸卷中捏出一张递给记者。纸上整齐地贴着一张张车票,有壹角钱的北京地铁车票、捌角钱的北京出租车票、伍角钱的北京公共汽车车票……

  自1986年开始赴省进京信访,黄祥林在漫漫23年里妻离子散、颠沛流离、两次重病手术,从中年进入老年,饱尝人生疾苦。

  是什么终结了他赴省进京的数十次信访上告,改变了他矢志不渝的信念?

  不能认为信访就是“无理取闹”

  “信访人都是因为受到某种委屈才来检察机关要求解决问题的。”河南省舞钢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成安对记者说,这种委屈可能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也可能是信访人的自我感觉,无论哪样都不能先入为主地认为这是“无理取闹”。

  李成安的观点来自该院对18起“老大难”涉法信访案件认真梳理后的归纳评析。

  黄祥林信访案即是其中一个典型。

  由于黄祥林原工作单位撤销,有关案情涉及的账目被原单位会计全部焚毁,又因黄祥林已不信任检察院,长期避而不见,这起信访案一直无法终结。

  3年前,马国兴刚刚由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反渎局调任舞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办公室的椅子还没坐热,黄祥林就拿着一卷材料找上门……“每次老黄来,我都先泡杯茶,请他坐下慢慢讲,再忙也安排出适当时间接待他。”马国兴笑着说。

  作为此案的第一责任人,马国兴组织人员对其信访的案件重新核实。经该院检察委员会仔细审查后,决定撤销当年对黄祥林的涉罪立案,并代表原办案组向黄祥林赔礼道歉。

  此时,黄祥林已是年迈多病,妻离子散,因病欠下很多债务,又因个人档案丢失无法领取工资,生活异常困难。检察院派专人对因病住院的黄祥林精心护理,同时与舞钢市委、财政局、社保局等多家部门协商,帮助他取得了社会救助金,偿还了因病住院所欠的医疗费,安置了住所,办理了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

  让黄祥林感动的是,在检察院的斡旋下,有关部门为其补发了23年的工资。黄祥林告诉记者,“检察院对我仁至义尽,为我的事尽了最大的努力”。

  记者面前摆放的一打文件,是舞钢市人民检察院自2006年以来制定的12份文件,包括《处理涉检信访案件的工作制度》、《检察长接待日制度》、《预约接待制度》、《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规定》等等。这些文件明确了涉法信访案件处理原则、处理方法、责任部门、工作程序。[page]

  “我们要求信访案件每个环节都有人负责,每个问题都有人过问,是为了真正做到接访工作规范有序,对信访案件处理不推诿、不久拖。”马国兴指着那撂文件说。

  舞钢市人民检察院在制订划分信访预警评估案件级别时,一方面对重点老信访户建立“信访档案”,实行长期联系,把息诉罢访工作做在前面;一方面建立起案件评估预警机制:对那些有较大涉检信访风险的案件,实施控申部门提前介入措施,要求控申部门与业务部门共同制定预案。

  记者获悉,舞钢市人民检察院在3年里依法处理各类信访和申诉案件231起,解决了几十年、十几年、多年越级信访的18起“老大难”信访案件,实现了涉检涉法越级进京信访3年“零纪录”。

  “检调对接”息诉罢访

  记者了解到,去年下半年,中办、国办转发中共中央政法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后,最高人民检察院随即向5省、自治区派出接访工作组,并要求就地就近受理督办可能进京的信访案件。这项切实解决进京信访老大难问题的有力举措被通俗地称为“下访”。

  此后,一些检察机关在“分级负责,属地管辖”原则下创新理念,卓有成效地解决了进京越级信访“老大难”问题。

  江苏省徐州市邳州市某水泥厂工人孙茂兰未满20岁就进厂工作。18年后,厂里召集全厂职工开大会,以计划外临时工为由,宣布孙茂兰等26人离厂。孙茂兰等人因与水泥厂的劳动保险纠纷开始申诉信访,这一问题尚未解决,又出现了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维权诉讼。

  直至2009年8月,白发苍苍的孙茂兰在调解书上签字时,站在他身旁的检察官刘晓军感慨:“孙茂兰终于熬出了头。”

  此前,因为孙茂兰和工友们的诉讼被驳回,而孙茂兰的老工友汤现龙又身患肺癌,无钱医治,大家看到官司无望,在包袱里装上农药准备进京信访。

  正为孙茂兰和工友们奔波的邳州市人民检察院民行科科长刘晓军闻讯后,赶到距离县城50余公里的汤现龙家做安抚工作,并介绍了工作进展:检察官正在向劳动局调查了解情况,去档案馆查资料底档,寻找知情当事人。

  2009年,邳州市检察院先后对涉及这场诉讼的5起案件提起抗诉。同年7月13日,在邳州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民政局等多家参与下,原水泥厂改制留守组终于同孙茂兰等人签订了调解协议,由邳州市民政局为他们办理了生活保障金。[page]

  至此,历经8年诉讼奔波,这起群体民事申诉案件尘埃落定。包括这起案件在内,徐州市检察机关成功息诉的群体民事申诉案件已有8起。

  “群体申诉案件抗诉难、改判难、息诉更难。面对这种情况,我们以化解矛盾、息诉服判为目标,利用诉讼监督的各个环节,着力做好当事人和解工作。”徐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华成说。

  “让老百姓有地方出气,有地方讲理,有办法解决难题。”这说法来自江苏省人民检察院。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严某因住房被强制拆迁,与区政府发生矛盾,不断信访申诉,要求政府赔偿强制拆迁造成的物品损失。

  由于该案情况复杂,申诉人先后参与了十多次的听证、行政裁决和诉讼。

  为彻底化解矛盾,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启动检调对接机制,与街道调解中心、区法制办、区人民法院一起与严某进行多次沟通,陪同他清点强拆后的物品,查看损失情况,并提出安置补偿解决方案。最终,他们为严某找到了合适房源,对严某物品损失进行了适当的补偿。

  2009年4月15日,严某与街道达成调解协议,并表示息诉罢访,撤回一切上诉、申诉,这件棘手的拆迁纠纷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记者获悉,如今,江苏全省“检调对接”制度已趋完善和成熟,这一工作机制适用的原则、范围、调解程序及内部监督制度等全部都有明确规定,其核心内容是:以服务民生、修复社会关系为宗旨,引入恢复性司法理念,主动融入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主动对接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综合运用法律监督、释法说理、协商调解等多种方法,促成检察环节刑事和解、涉检信访息诉和解以及民事申诉执行和解,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

  记者从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一组数据:自2008年以来,江苏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6454件,其中立案3948件,提请抗诉956件,抗诉73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480件。抗诉与再审检察建议占受理总数的18.8%,而此外的81.2%的案件,则通过各种息诉方式做好当事人的工作,做到案结事了。据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其中大量案件是采用和解方式从根本上解决了当事人的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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