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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行政案件息诉有效促进和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4-21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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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江苏省邳州市检察院刘晓军等检察官为孙茂兰老人抗诉成功,老人所在单位职工为刘晓军送来锦旗。当记者问他抗诉成功是不是很有成就感时,他这样答道:抗诉难,息诉更难!

  记者看到的一组数据也印证了他的感受:自2008年以来,江苏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6454件,其中立案3948件,提请抗诉956件,抗诉73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480件。抗诉与再审检察建议占受理总数的18.8%,而81.2%的案件,则通过各种息诉的方式做好当事人的工作,做到案结事了。其中大量的案件是采用和解的方式从根本上解决当事人的矛盾。

  A坐下来谈,8年的马拉松官司调解了

  2009年8月的一天,白发苍苍的邳州市某水泥厂工人孙茂兰在调解书上签了字。站在一旁的民行科长刘晓军深有感触:纠纷16年、官司打了8年,如今,孙茂兰终于熬出头了。

  1975年,还没满20岁的孙茂兰就进了这家厂子。谁知在18年后厂里突然召集全厂职工开大会,以计划外临时工为由,宣布孙茂兰等26人离厂。

  从1993年离厂,孙茂兰等人因与水泥厂的劳动保险纠纷开始申诉上访,但问题并未得到解决。2002年以来,孙茂兰等人又因没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与原单位打了近8年官司。法院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他们的上诉再次被驳回。检察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后,依然没能胜诉。无奈之下,孙茂兰和其他工人到邳州市检察院申诉。

  为此,邳州市检察院民行科检察官们也开始了无数次的维权奔波。

  其间,孙茂兰的老工友汤现龙查出患了肺癌,无钱医治,又看到官司无望,包袱里装着农药要进京上访,孙茂兰等十几人也都背起了包裹,准备出发进京。

  刘晓军闻听后,赶紧跑到距离县城50余公里的汤家做工作,郑重表示:将继续向上级领导反映他的情况,将尽全力把工作做好。

  2009年,邳州市检察院先后对涉及这场诉讼的孙茂兰等5起案件提起抗诉。2009年7月13日,在邳州市法院、检察院、民政局等多家参与下,原水泥厂改制留守组终于同孙茂兰等人签订了调解协议,由邳州市民政局为他们办理了生活保障金。

  这是徐州市检察机关办理群体民事申诉案件的一个缩影。2009年以来,徐州市检察机关已成功息诉了8起群体民事申诉案件,为申诉人挽回经济损失400多万元。

  “群体申诉案件抗诉难、改判难、息诉更难。面对这种情况,我们以化解矛盾、息诉服判为目标,利用诉讼监督的各个环节,着力做好当事人和解工作。”徐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徐华成说。[page]

  江苏检察机关坚持把息诉维稳与执法办案同等对待,贯穿于民行办案的全过程,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开展调解疏导工作,促成调解息诉,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坚持将释法说理工作贯穿于办案全过程,做到把法律释准确、把政策讲清楚、把道理说明白,使息诉工作取得群众的认可。

  检法联手,让当事人找对利益表达的正确通道,是各地息诉和解不约而同的取向。基层院还就执行和解与同级法院执行局达成协议,形成检察执行和解与法院执行终结相衔接的结案新模式。淮安市检察院办理的袁凤桥申诉案,由于案涉一个中学的转让问题,社会影响较大,市中级法院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亲自参加调解,最终矛盾得以解决,正常的教学秩序得以维持,900余名孩子的就学问题未受丝毫影响。

  B“检调对接”,百姓难事能解决

  无锡市滨湖区的严某因住房被强制拆迁,与区政府发生矛盾,不断上访申诉,要求政府赔偿强制拆迁造成的物品损失。该案情况十分复杂,申诉人为拆迁先后参与了十多次的听证、行政裁决和诉讼。为彻底化解矛盾,近日,该区检察院启动检调对接机制,与蠡园街道调解中心、区法制办、区法院一起多次与严某进行沟通,陪同其一起清点强拆后的物品,查看损失情况,并提出了安置补偿解决方案。最终,为严某找到了合适的房源,对严某物品损失进行了适当的补偿。2009年4月15日,严某与蠡园街道达成调解协议,并表示息诉息访,撤回一切上诉、申诉,最终使一件非常棘手的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这是江苏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的一个案例。这一机制始创于南通市。自2005年开展“检调对接”工作以来,全市两级院共依托大调解中心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000余起,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100余起,其中调解息诉涉及民生诉求674件。

  如今,这一大调解机制已成为全国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的特色品牌。

  江苏检察机关的“检调对接”机制,是检察机关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过程中,引入恢复性司法理念,主动融入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主动对接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综合运用法律监督、释法说理、协商调解等多种方法,促成检察环节刑事和解、涉检信访息诉和解以及民事申诉执行和解,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

  为增强检调对接工作实效,江苏检察机关开拓思路,积极争取和调动各种力量,多方借力,增强检调对接的实效。一是向申诉代理人借力,向相关政府部门借力,向申诉人所在单位、社区、村委借力。并通过以公开听证方式促和解,邀请民间第三人参与促和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的协调促和解等方式,有效解决诉讼纷争,缓解民事案件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同时,该省还将“检调对接”的平台前移,以设立检察工作站、检察官进社区等形式,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发现矛盾纠纷。[page]

  目前,江苏的“检调对接”制度已日趋完善和成熟,这一工作的适用原则、范围、调解程序及内部监督制度等都有了明确规定,为全面推进“检调对接”工作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制度依据。

  2009年9月4日至5日,江苏省委、省政府在南通召开全省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进一步夯实平安江苏、和谐江苏根基。依托大调解这一全国知名品牌,江苏检察的息诉和解具有了更广阔的社会视野。

  C服务民生,申请执行十年终有果

  2008年底,费加法来到灌南县检察院申诉,其子于1998年1月在交通事故中死亡,法院判处肇事者赔偿经济损失6.85万余元,判决后,肇事者没有给付赔偿款,全家外出打工。费加法多次申请执行无果,年过花甲的老夫妇没有生活来源,其儿媳离家不归,丢下一双未成年儿女,14岁的孙女因家庭贫困交不起学费而自杀身亡,一家生活陷入困境,10年间,费加法每年都要往法院、县委跑很多趟,但都没有结果。走投无路之下,老人来到灌南县检察院申诉,该院及时与法院执行局沟通,千方百计将肇事者找到,并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分期支付赔偿金。2009年2月5日首次赔偿款1万元送到申诉人手中,老人涕泪交流。

  江苏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在谈起这一案例时,动情地说,服务民生、保障权益,这是我们始终坚持的宗旨,“交流沟通到位、析法释疑到位、帮扶解困到位”,则是息诉工作的准则。

  该省检察机关通过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全方位服务和保障民生,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在处理申诉案件、督促起诉、公益诉讼等案件中,注意发现和查处隐藏在虚假诉讼、虚假调解、企业破产、民事执行等案件领域中的职务犯罪线索,努力营造公正、公平的司法氛围。仅2009年1月至10月,常州市两级民行检察部门就办理了督促支持起诉案件52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约1.4亿元。2009年,常熟市检察院在办理民事申诉案件过程中发现并立案审查17件虚假民事诉讼案件,该院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7份。通过苏州市两级检察院、法院的联席会议协商,法院完全接受了检察院的意见,日前已全部进入再审程序。

  在民事权益保护领域,尤其是涉及人民群众生存利益的医疗保险、劳动就业等领域内,江苏检察机关采取法律帮助、司法救助、支持起诉、参与执行等措施,切实维护和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为了从源头上减少和遏制矛盾纠纷的发生,该省检察机关在办理各类案件过程中,不就案办案,通过办案努力消除社会上的不安定因素,从根本上保护民权、维护稳定。针对那些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深入社区、单位走访调研,了解矛盾纠纷发生的症结所在,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矛盾纠纷的发生。苏州市检察院在办理张伟劳动争议一案过程中,针对张伟的实际生活困难,多次与企业主管部门沟通,为其办理退休证、医保卡等,解决了张伟的老年生活问题。同时,该院向主管部门宣传劳动法相关规定,建议他们完善用工制度和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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