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人民陪审团首现民事审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4-22 00:57
人浏览

  因一块宅基地,75岁的伯父把26岁的亲侄子告上了法庭,亲侄子不甘示弱,坚决不同意调解,扬言要把官司打到底。

  遇到这样的官司,别说法官感到为难,就是这对伯侄的亲朋好友也感到有些尴尬。

  近日,该案经过多次庭前调解失败后,在河南省郑州金水区人民法院柳林法庭公开审理。

  与以往不同的是,开庭时,在合议庭组成人员的对面,坐着两排身着便装、共计11人的普通村民。他们不是普通的旁听人员,而是以人民陪审团成员的身份参加庭审,对案件评判发表意见。

  记者了解到,此案是河南法院在刑事审判中实行人民陪审团制度以来,首次将其引入民事审判。

  开庭前,人民陪审团成员陈国明告诉记者,根据法院的规定,人民陪审团成员参加民事审判,享有参加庭审、发表评议意见、参加调解、自行回避、保密等权利义务。评议案件实行闭门评议,由审判长指定一名人民陪审团成员主持评议并担任记录,合议庭成员及其他法院工作人员不参加人民陪审团的评议。

  在随后近3个小时的庭审中,陈国明等11人神情严肃,密切关注着情绪激动的当事双方的每一句话。

  在合议庭当庭组织的调解中,因原被告分歧过大,审判长宣布庭审调解无法继续进行。

  庭审结束后,根据当事双方的要求,合议庭委托11名人民陪审团成员主持调解。原被告与人民陪审团成员一同走进调解室进行调解。

  半个小时后,一名人民陪审团成员走出调解室对审判长说:“原被告态度虽然有所缓和,但调解难度大。我们建议,调解工作暂时告一段落,我们对案件进行评议,然后把意见提交给合议庭。在结案之前,如果有调解成功的可能,我们再作努力。”

  “在民事审判中引入人民陪审团与之前在刑事审判中引入的人民陪审团有明显的区别。我们更加注重人民陪审团的意见和他们在主持调解中的作用。案件如果调解不成,人民陪审团的评议意见将作为案件实体判决的重要参考。”金水区法院院长杨发群说。

  杨发群介绍说,人民陪审团成员评议案件围绕争议焦点进行,每位成员都独立表达观点,不受其他人的干涉。独立发表意见分两轮进行:第一轮阐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第二轮陈述自己的最终意见。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