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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生银行董事会监事会公告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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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6 0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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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民生银行董事会监事会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9年4月21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乔志敏主席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8名,实到8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决议

  根据相关规定,会议对本期年报(正文及摘要)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年报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监事会2008年度工作报告(草案)》的决议

  会议决定将《监事会2008年度工作报告(草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的决议

  四、关于《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决议

  根据相关规定,会议对《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上述四项议案表决情况均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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