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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朋友侮辱 挨骂夫妇忍无可忍起诉索赔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5-30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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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内容:一女子因朋友在其朋友圈里无端不断辱骂其及其丈夫,在报警调解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法院审理了判决被告删除相关侮辱性语言,发表公开道歉信,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害。

  打开微信,“朋友圈”里“扑面而来”的不再是朋友们温馨生活片段、感悟的展示,也不是朋友间热情的问候,而是一段段不堪入目的文字和不堪入耳的语音。从2013年9月以来,上海市民夏女士平静的生活被这个原本爱不释手的社交媒体打乱,朋友罗先生在圈子里不断对她和丈夫进行辱骂。在报警调解无果之后,夏女士只好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起诉。近日,这起案件有了结果。

  无端挨骂沟通无果后报警处理

  夏女士说,自己家原来是开宠物店的,罗先生养了条杜宾犬,因此3年前就成了宠物店的常客。后来,罗先生常常带客户来买狗,夏女士也会给他一定的介绍费。2012年5月,宠物店歇业,夏女士之后也没做过别的生意。

  有了微信以后,夏女士就加了罗先生为好友。记忆中,夏女士觉得双方没有什么矛盾或冲突。可是不知道怎么的,2013年9月8日,夏女士突然发现罗先生在“朋友圈”发表了几段文字。其中,罗先生用极其难听的语言辱骂自己和丈夫盛先生。

  无缘无故,罗先生为什么在微信上这么骂自己呢?夏女士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她觉得非常胸闷,经多方打探后了解到,原来罗先生以为自己在背后讲了他坏话。夏女士尝试着找一个双方共同的朋友去沟通解释,但没有任何效果。

  丈夫盛先生气不过,2013年9月9日下午,他找到罗先生理论,其间双方还发生了肢体冲突。在派出所里,夏女士告诉罗先生,自己从未说过他坏话,并要求罗先生当面保证不再骂人。经过警方调解,双方签署了调解协议,互不追究对方的责任,今后不再相互干扰。

  调解无果侮辱变本加厉

  夏女士以为当面把事情讲清楚了,又签署了调解书,这下问题应该解决了。当天晚上,夫妻俩踏踏实实睡了个好觉。

  谁知第二天一早,夏女士打开微信就收到有好多信息,其中,有罗先生单独发给她的文件和文字,还有许多发布在“朋友圈”的大段文字,全是骂夏女士夫妻俩的。接下来的日子,罗先生骂得比原来更起劲了。

  如此不堪的文字每天暴露在所有朋友面前,这让夏女士觉得难以抬头。为此,她请了公证机构,对这个号码下从2013年9月8日至9月22日发布的诽谤文字和语音作了公证。

  夏女士认为,罗先生恶意辱骂已经诋毁了自己的名誉,使生活圈的亲朋好友对自己的社会评价极度低下,生活受到严重干扰,因此一纸诉状将罗先生告到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其立即停止侵权,删除其在微信朋友圈内的诋毁内容;在微信朋友圈内发布道歉书,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律师费5000元。[page]

  法院判决道歉并赔偿

  法律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微信作为社交网络交友平台,用户在上面发布信息以及与朋友交流时,应当遵守一定的道德规范,不得突破法律的底线。”主审法官陈嵘告诉记者,“被告罗先生在‘朋友圈’内对原告及其丈夫肆意谩骂,显然已经侵犯了原告及其家人的名誉权,原告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删除侵权内容、赔礼道歉,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

  法院因此判决,罗先生删除相关侮辱性语言,并在“朋友圈”内发表公开道歉信,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酌定为3000元,律师费酌定为3000元。罗先生经法院合法传唤拒不到庭,应当视为放弃答辩的权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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