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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予执行担保书(一)写作技巧(一)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5-05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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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予执行担保书(一)写作技巧(一) 1.首部。 (1)标题。写明“先予执行担保书”。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自己为自己担保的,只写担保人。第三人担保的,写担保人和被担保人。担保人和被担保人是自然人的,写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住址。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和职务。 2.正文。 (1)案由及担保的表示。写明案件的性质以及先予执行申请人愿意提供财产担保的意思表示。
(2)担保的财产。详细写明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系特定物的,应具体写明其名称、存放地点。如果有抵押或为他人担保的情况,应如实写明。 3.尾部。 致送的人民法院名称,担保人和被担保人签名盖章,注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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