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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的法律程序及疑难解释(五)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4-19 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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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通过对国家《婚姻法》《民事诉讼法》有关起诉离婚的法律程序等相关章节的分析,解读了起诉离婚的法律程序及疑难解释,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并提供包括离婚程序,起诉离婚法律程序,起诉离婚程序的疑难等相关法规咨询

  ······接上文

  第四,子女问题

  夫妻离婚,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父方和母方都要求随其生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的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二、子女平时随其生活的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其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三、无其他子女的一方;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健康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有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五、父方、母方条件相同,可视子女与祖父母、外祖父母生活的情况,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具有抚育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条件,可作为优先考虑与父或与母方生活的条件。

  六、被抚育的子女已满十周岁,应按子女的选择,直接抚养,在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前提下,也可以准许。

  《未成年人保护法》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的,应当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的未成年子女的意见,根据保障子女权益的原则和双方具体情况依法处理。

  《妇女权益保障法》

  离婚时,女方因实施绝育手术或者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处理子女抚养问题,应在有利子女权益的条件下,照顾女方的合理要求。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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