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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民法总则: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改为8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7-31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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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民法总则将于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这次民法总则全文现实生活中的很多现象都做了新的规定。其中针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从原来的10周岁降低至8周岁。这意味着8周岁的孩子可以在能力范围内从事某些简单的民事活动。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民法总则中关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相关内容。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年龄改为8周岁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由原来的10周岁改为现在的8周岁,意味着从今年10月1日起,8周岁的孩子可以在能力范围内从事某些简单的民事活动,但不意味着可以做任何事,譬如要花光家底打赏主播这种情况就要酌情而定了,毕竟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规定:

  《民法总则》第19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民事行为有效吗

  既然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民事行为能力的效力视为待定。

  实践中,简单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有效的,譬如去超市买东西。而一些比较严谨的法律行为是效力待定的,需要由其监护人加以追认,譬如签订合同;譬如孩子花光家产打赏主播的行为。都是属于效力待定的行为。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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