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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人失踪债权人向哪个讨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19 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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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债务人失踪时,我们首先应当向法院申请债务人为失踪人,法院随后会指派相应的财产管理人,代替债务人处理其债权债务关系。当然,如果所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我们也可以要求另一方偿还债务。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有关欠款人失踪债权人向哪个讨债的问题。

  一、欠款人失踪债权人向哪个讨债?

  欠款人失踪时,首先要审查其财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欠款人的财产是夫妻共同所有,那么配偶就有为对方还债的义务。其次,可以向申请法院宣告失踪,法律将通过设立宣告失踪制度,通过宣告下落不明人为失踪人,并为其设立财产代管人,由代管人管理失踪人财产,以保护失踪人与相对人的财产权益。最后,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欠款,法院可以依法缺席判决。

  起诉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贷合同等,或者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证人证明,或者其他证据线索。

  2、担保书原件,或者负连带责任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他们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及价款数额等到情况的证明。

  4、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违反民事合同的行为,以及债务人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5、要求追回的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的证据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二、申请债务人为失踪人的程序和条件

  宣告失踪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 宣告失踪的条件和程序:(1)须经利害关系人申请。 申请宣告失踪的利害关系人,包括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无顺序上的要求。(2)须被申请人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2年《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战争期间下落不明,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3)须由人民法院经过法定程序宣告。住所地基层法院;公告期:3个月。

  三、债务人欠债不还怎么办?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民事诉讼的普通诉讼时效为3年。因此,持书面借据并约定还款期限的,债务人如到期不还,债权人必须在3年内向债务人要求归还,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否则,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但只要债权人不断主张权利,就不断增加时效,法律立法本意是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借条上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借款、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补充协议以明确还款期限。也可以根据《合同法》关于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内返还的规定,有权要求债务人随时返还全部借款。诉讼时效自首次要求还款之日起算计。超过3年后,如债权人起诉,可依据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的精神处理。

  以上便是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欠款人失踪债权人向哪个讨债的问题,当债务人失踪时。我们首先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宣告其为失踪人,并且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避免错过诉讼时效。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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