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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灰色地带再一次刺痛谁的神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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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30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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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孩子上六年级,每学期的教辅书费要交70元,说是自愿订购。不订不行啊,老师说了,作业就是教辅书上的内容。”安徽省滁州市某小学学生家长王女士说,有些教辅书根本用不上,孩子已经上六年级,社会、自然、科学已经基本停课,但是与其配套的教辅书依然要订。(据4月4日《中国青年报》)

  国家教育部多次重申,减轻学生负担,推行素质教育,并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和具体措施。然而,从具体实施的效果来看,不尽人意。现实告诉我们:某些学校,学生负担依然屡减不止,反而越来越重,各科辅导资料费用五花八门。更令人疑惑的是,这些资料的价格比在新华书店还要贵。为什么这些教辅资料非订不可?为什么这些资料价格不菲?

  带着这样的疑问,我读完了《中国青年报》整篇报道。据了解,安徽某中学负责教辅征订工作的老师介绍:每年开学前,当地的物价局和教育局联合下文,分为两页纸,一页是致家长的一封公开信,一页是教辅书的名称和价格,文件强调这是“自愿购买的目录”。学生把这份文件带回家,家长在目录上打勾,签上字,再交回学校,订购过程就完成了。

  然而,面对密密麻麻的教辅清单,家长如何选择“自愿”购买适当的教辅目录,如何根据孩子的在校课程学习时间具体安排,老师如何根据教辅内容进行授课讲解。家长完全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盲目打勾,“自愿”购买从何而来?几乎是所有家长都会发出同样的疑问。于是,老师们忙得不亦乐乎,对于一些质疑的家长开始展开心理沟通和劝说:因为这是省教厅的指定教辅资料,课外作业也就在这套资料里,所以这些教辅资料非订不可。最终,家长还是松开了腰包,毕竟是为了孩子。

  出乎意料的是,有些家长发现同样的教辅书,在县城的民营书店,能以7折的价格购买。既然学校成批集中征订,相应比在新华书店购买应该享受更多的优惠。究竟所应该享受的折扣优惠去了那儿?据一位从事教材工作的人员介绍:省教厅每年都会定期向全省公布自编自审的教辅目录。并规定除《教辅目录》之外的其他教辅资料一律不能进入课堂。据一位从事多年教材工作人员透明,省级教育部门通过“自编自审”及“自编教辅目录”的方式出版资料能够获取出版社给予的5%版税,由各地新华书店统一发售,并给予地市、县区教育部门和学校共计25%的宣传发行费。

  学生“减负”,已经成为当前教育现状老生常谈的话题。适当的作业是减负增效的重要“练兵”。学校如何合理利用教学资源,如何根据学生的知识结构和学习状况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是“减负增效”的重要环节。适当的课外教辅,有发必做、有做必收,有收必改,有改必评,在增效中减轻学生负担。然而,某些教育部门,对学生“减负”漠不关心,学校、老师协同利用无花八门的手段,把大量的教辅资料强加于学生的书包,从中提取资料收费利润。在利益链连锁反应的驱使下,相关教育部门已经开始把公共教育,义务教育当成了“小金库”。利用天下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理,变相提取各种资料收费。在逐步僵化的教育机制里,教书育人,减负增效,素质教育等问题正在面临严重的沙化危机。

  然而,就安徽省曝光的教辅征订“被自愿”问题,我相信这并只是个案,乃至全国各省普遍存在,作为家长,既使反感“被自愿”,但是他们依然循规蹈矩,原因只有一个:为了孩子。作为教育主管部门,早在2009年4月30日,《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监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新闻出版总署关于2009年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监【2009】5号)第二条第5款就有明确规定:严禁将教辅材料纳入《教学用书目录》、印发教辅材料《推荐目录》、搭售教辅材料以及强迫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等违规行为。面对明文规定,部分教育部门为何仍然违反规定坦然碰瓷的行为?这是当前教育监督、政策、法规等一系列职能机制值得深思的话题。

  勿庸讳言,省级教育部门,在利益驱使下,把一系列教辅资料在家长“被征订”的情况下,塞进孩子的书包,存在着潜在的腐败行为,教育“灰色”地带,再一次刺痛了谁的神经?

  来源: 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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