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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贷款600万购豪宅 还款17万即违约被诉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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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31 0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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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 借款600万购买房屋,仅还款十余万元就违约拖欠贷款。银行无奈将借款人诉至法院,要求立即偿还剩余借款本息等费用。近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该起案件。

  原告某银行诉称,2008年12月,被告朱女士准备以每平米11.69万元的价格购买朝阳区某地102平方米的房屋。为此,朱女士向银行借款6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08年12月至2018年12月,还款总期数为120期,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偿还。某房地产公司为朱女士上述借款提供担保。贷款合同签订后,银行依约向朱女士发放了600万元贷款,朱女士如期购买了房屋。但是,朱女士仅偿还了17万余元借款本金便不再向银行偿还借款,并且其借款购买的房屋至今未办理产权证和抵押登记。银行无奈,将朱女士和房地产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朱女士偿还借款本金582万余元及利息、罚息等费用,并要点房地产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目前,此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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