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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申请书递交法院多少天能执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12-15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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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财产保全大家要了解一下具体的手续,财产保全需要提前准备相关的材料和证件,向法院递交申请书,再得到法院的审理之后才能够进行裁定,那么保全申请书递交法院多少天能执行?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具体介绍一下。

  一、保全申请书递交法院多少天能执行

  1、收到当事人递交的财产保全申请书,法院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2、当事人申请保全时,必须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材料,和符合法律要求的财产进行担保。法院保全的期限一般是从当事人提供齐全的材料时起算。

  3、《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在采取诉前保全、诉讼保全措施时,责令利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应当书面通知。

  二、财产保全的措施有哪些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一定的场所予以扣留,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当事人可以负责保管被扣押物,但是不得使用。

  冻结,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有关金融单位,不准被申请人提取或者转移其存款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依法冻结的款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动用。财产已经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法律准许的其他方法包括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等方式。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是指人民法院责令保证人出具书面保证书或者责令被申请人提供银行担保、实物担保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对季节性商品,鲜活、易腐烂变质和其他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采取保全措施时,可以责令当事人及时处理,由人民法院保存价款;必要时,由人民法院予以变卖,保存价款。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执行工作的司法解释对上述执行方法有十分明确具体的规定,财产保全措施可依照有关执行的规定进行。

  三、申请保全需要哪些手续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财产保全的手续包括写申请书,提交财产保全的材料,交纳担保,提起诉讼等。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以上就是关于保全申请书递交法院多少天能执行的相关介绍,对于财产的保全,大家要了解一下相关的流程和具体的手续,在申请财产保全的时候,提前准备相关的材料和证件,按照法律政策制度来进行办理。对此如果大家有不明白的,可以咨询一下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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