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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折丢失补贴款被取 不明身份也能取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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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8 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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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不小心,罗先生将自己的存折丢失,但是在他赶到信用社挂失时,却被告知自己的补贴款已经被领走。罗先生纳闷了,明明取款时要出示存款人的身份证,但自己的钱却仅凭一本存折便被取走,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4日,丹棱县张场镇湖弯村6组的罗子均打进本报“新闻110”热线电话8166844称,去年12月初,他发现自己的存折丢失后,便于14日来到张场信用社申请挂失,挂失时被告知自己当月的补贴款已经被领走。

  据罗子均说,以前他的补贴款全由父亲代领,父亲过世后才由他自己领取。之前他并没有亲自领取过补贴款,父亲生前也没有告知过他领款方式。但按照存折上的规定,取钱时需同时出具取款人的身份证,信用社仅凭一本存折便将钱取出让他不能理解,要求信用社负全责。当他质疑信用社时,对方对此的答复是,钱被盗取主要是由于罗子均对存折的保管不当所致,因此双方各执一词。在此期间,罗子均向当地派出所报案,被告知此事属于罗子均与信用社之间的经济纠纷,无法立案,只能双方自行调解。

  随后,记者致电张场镇信用社了解情况。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补贴款是凭折直取,即拿存折便可取钱,可不用查看身份证。而当地有很多人都在外地务工,补贴款也大多都由家人代取。因此做补贴款的业务时,他们也只看存折。

  律师说法:我市洪运律师事务所的彭勇律师分析说,“凭折直取”的说法是没有依据的。按照规定,银行办理取款业务时,核实取款人的身份是银行的职责,如是他人代取,应当出具存款人的授权委托书或其它合法手续;同时,存折上关于“取钱需出具取款人身份证”之规定,应视为存款人与银行之间储蓄合同条款之一,银行应当按此办理。因此,如存折丢失后非因未及时挂失造成款项被盗取的,银行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系他人盗取,达到一定数额,则涉嫌犯罪,公安机关可立案追究;同时,罗子均与银行之间的纠纷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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