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北京:女子骑车掉入污水井状告当地村委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5-18 15:03
人浏览

  记者今日获悉,北京市房山法院受理了一起因骑车掉入路边污水井而状告当地村委会案,原告索要医疗费、误工费等6千元。

  原告高女士诉称,2009年11月初的一天晚上,她下班后和往常一样骑车回家,行至房山区某村时,突然陷进道路中间的一个污水井口中,造成自己面部多处受伤,一颗门牙松动,一颗牙齿脱落。

  事发后,高女士被送到到医院就诊,按照医生的嘱咐休息了35天,前后花费两千多医药费。高女士认为,让她遭受无妄之灾的这条公路属于当地村委会负责管理维护,该村委会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于是将该村委会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该村委会支付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修车费等损失共计6千余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正义网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