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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首例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案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5-20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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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首例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案件

近日,江夏区检察院侦监科依法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批准逮捕了方万伟、孟祥渝两名犯罪嫌疑人,这是《刑法修正案七》颁布以来该院批准逮捕的首件涉及新增罪名的案件。

2009年11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方万伟、孟祥渝等人陆续从河北等地转移至江夏区组织非法传销。该传销组织通过网络QQ、手机短信等方式进行联络,管理严密,行动隐蔽。犯罪嫌疑人方万伟、孟祥渝作为该组织的“业务主任”,负责该传销组织的日常管理和运作。

因该案涉及人员众多,影响较大,加之涉嫌的罪名是《刑法修正案七》新增的罪名,相关司法解释还未出台。该院受理后,分管副检察长非常重视此案,亲自指导办案人员调查审核相关证据,对本案尚需查证的问题,要求依法向公安机关发出《提供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意见书》,为案件在下一诉讼环节成功办理打下良好的基础。

(编辑:冉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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