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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千余名名法院院长的中国式集训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5-20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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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名法院院长的"中国式集训":应对群体性事件成关注点

3500多名基层、中级法院的“一把手”将在一年时间内齐集北京,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轮训。9月1日,第一批230余名基层和中级法院院长已开始为期12天的培训。

至此,在3080名县级公安局长、3500多名基层检察长、2800多名县级司法局长的轮训之后,被称为“最后的司法保障环节”的法院院长轮训的启动,标志着中国政法系统完成了轮训“总动员”。

此前,中国所有的县委书记、县国土局长等县级要害部门,60多万村支书以及规模庞大的乡镇一级干部已展开一场“跨级培训”,其规模史无前例。

此次法院院长轮训还是最高法院“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分15期轮训,持续1年时间左右。

着重解决理念和实践能力问题

将全国中、基层法院院长进行集中培训,这是最高人民法院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又一重大举措。

9月1日开始的第一批轮训受到了格外重视。据国家法官学院有关负责人介绍,在9月1日的开班典礼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亲自到会讲授培训第一课。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将代表最高法院作结业讲话。

在课程设置上,最高法院副院长张军主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万鄂湘副院长主讲比较司法制度和司法改革,最高法政治部主任周泽民和中纪委驻最高法纪检组组长张建南分别主讲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及人民法院队伍廉政建设。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原中国驻法大使、外交学院院长吴建民主讲国际形势和我国对外关系以外,此次培训的主讲人——最高院领导、高院大法官、模范法官以及优秀基层法院院长等全部来自司法实务系统。

注重解决实践中实际问题的用意由此可见一斑。在此前的检察系统轮训中,较强的理论传授是一大特色,培训内容甚至还涉及了最前沿的司法改革内容,法学界泰斗陈光中和著名刑法学家陈兴良都参与了授课。

“在授课内容中更多地选择了来自法院系统的授课人”,最高法院政治部宣教部部长董文濮说,从而铸就了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院长教院长”、“法官教法官”的互动学习。

用第一批学员之一、云南省昭通市中院院长陈昌的话说,“此次培训意在解决法院院长的两大问题,一是理念,二是能力”。

据活动的组织者透露,作为法院“一把手”,院长一般主抓全面工作,对其培训的课程设置也以此为主。对于民法、刑法、诉讼法等专业课程,最高法院教育培训部门将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微调。

《法制日报周末》记者了解,在即将开始的第二期轮训中,就将增加法学教授的授课内容。  

法院院长在学些什么

本次轮训内容主要包括当前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指导思想和司法理念、法官司法能力建设、当前人民法院的司法改革、人民法院队伍建设、人民法院的科学管理内容等。

此外培训班还专门设置了如何应对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专题讲座、如何面对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的专题讲座以及院长论坛和模范法官经验介绍等。

从培训纪律也可看出组织者的重视程度。为期12天的培训课程非常紧张,每天早上8点30分上课,下午则是2点钟上课,12天里仅安排了半天的自由活动时间。

所有学员的食宿都被安排在位于北京郊区通州的国家法官学院内,院长们被要求自带电脑用于网络在线学习。组织者还规定,旷课时间超过两天的学员将被取消培训资格。

国家法官学院院长怀效锋亲自担任总班主任,分管教学和行政的法官学院两位副院长分任副班主任,学员还被分为10个小组,每组都安排了国家法官学院的教职员担任辅导员。

除了由最高院领导和法官授课,学员之间的交流讨论也是此次培训的重要内容。从培训的课程表看,学员们共被安排了4场专题讨论,议题分别讨论人民法院的“人民性”、如何当好新时期人民法院院长等。同时,国家法官学院还开设网上第二课堂,其中的学员论坛有很高的知名度,成为学员们辩论交锋的舞台。

法院案多人少是院长们讨论的重要话题之一。近年来法院审理案件的“爆炸性增长”,据了解情况的人士透露,2009年全国法院受理的案件或将达到1200万件,比2008年的1000万件有大幅度增加。

上海高院院长应勇在给学员作“当好人民法院院长的六点思考”的讲座时,也将案多人少、诉讼爆炸列为了法院院长面对的第一大难题。

对此,大多数学员表示法院在内部深挖潜力的同时,对于人员编制、福利待遇、职务职级等方面,希望能够得到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法院执行难成为法院院长眼中的工作难点之一。陈昌认为,尽管全国展开了为期半年的清积运动,并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但“‘运动式’的清积并不一定就能成为长期的工作机制”。

信访化解难也是法院工作面临的显著困难。在一些法院院长看来,一些涉诉信访不仅仅与诉讼有关,更与当前社会形势及社会利益格局有关。不少法院院长认为,化解信访难需要对社会矛盾加强预防,必须运用多元化手段才可能化解矛盾。

石家庄市中院院长许广为给学员介绍了三鹿事件等重大案件中地方法院系统所起的作用,强调法院要发挥司法能动性,提前作出司法建议,推行调判结合的审判方式,促进案结事了。

事实上,通过授课、讨论、调研、参观等交流方式,此次培训本身即是一次基层、中级法院与最高法院“跨级沟通”的尝试。

《人民日报》对此评论,“这场大轮训,在中央和基层之间建立了‘直通车’,受到基层‘一把手’的欢迎。把中央的形势判断、战略部署、工作要求‘原汁原味’传达到基层,把执法新理念、新思维、新方法带给基层,对于提高基层执法水平大有好处”。

如何应对群体性事件成关注点

针对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应对的培训,成为政法各部门培训较一致的选择。在公安局长培训中,群体性事件如何处理由地方有经验的官员主讲,由贵州省公安厅长谈“瓮安事件”,辽宁省公安厅长谈“蚁力神事件”,安徽省公安厅长谈“合肥家乐福事件”,强调了现实性和操作性。

“此次中基层法院院长培训课程设置让人眼前一亮!”9月2日,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院长张斌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你看,‘媒介时代的舆论引导’和‘法院系统突发事件的舆论应对措施及其反思’这两门课,我十分期待”。

这一话题得到了不少学员的回应。第6组学员乔欣认为,面对复杂的社会现实,法官必须有健康的心理应对,要进行必要的心理疏导,要使法官学会不带着情绪办案,不带着情绪接待当事人,也使法官学会释放压力,立足本职,积极做好舆论应对工作。

对于所谓“同案不同判”的问题,学员吴树坚认为“每个个案都不会相同,不会同判,实际上我们需要的是对同类型案件的问题,进行必要的调研和相对统一的裁判标准”。他的想法立刻得到了学员李翠的认同,她补充道:“调研是必须的,毕竟基层法院的法官与大法官面临的问题不同”。

还有学员的想法更富建设性,“建议最高院着手搜集典型案例,如‘许霆案’,及早通知各级法院做案例参考”。

法院对媒体将更加开放

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以及最高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被请来为学员们讲授如何与媒体沟通。两位发言人的讲课透露出一个信号,人民法院接受媒体监督是必要的,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并不排斥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

据介绍,目前各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审判公开,很多重大案件都是网上直播,数量巨大的裁判文书也被上传到网上,供普通民众查阅。

此次专门设置的媒体关系课程,被认为是“要尊重媒体报道规律,寻找审判工作与新闻报道最佳结合点的一次探索”。同时孙军工的授课采取互动形式,设置了法庭审理中遇到突发事件的情景,由听课学员演示解决问题与处理媒体关系的办法,课程的传授让学员感同身受,受益匪浅。

但也有法院院长坦陈,法院面对媒体有很大压力。

依然有学员对媒体,尤其是网络媒体抱持谨慎态度。学员林鹏认为,网络大量存在盗版侵权、造谣诽谤现象,也不能简单地把网络上的言论同真正的民意等同起来,应深入调查,慎重对待。

他认为“有关部门应尽快采取包括立法在内的有力措施,加强对网络及手机短信的监管。”这一想法得到了很多学员的赞同。

也有学员对网络持更开放的态度,甚至有法院院长建议最高院“尽快对法院所有案件建立电子档案,并将起诉状、答辩状、主要定案证据连同判决书全部先上内网,再逐步上互联网向社会发布”。

“阳光足以驱散阴霾,真相足以戳穿谎言。”这样一个帖子在此次培训的内部网络论坛上赢得了不少的点击率。

(编辑:姜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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