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业务员推销被拒 上网公布客户资料被索赔50万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5-21 21:00
人浏览

  拒绝推销遭恶搞 索赔50万

  推销产品被拒,业务员竟将客户的服务热线和法人代表姓名公布在几大房屋交易网上,称有房出租出售,并备注“本小姐非常开朗,有什么要求尽管提出。”一时间,这条服务热线成了租房、售房热线。

  双方打起官司,受害方索赔50万,并要求登报道歉。昨日,青羊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原告四川省同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兴公司)诉称,今年4月7日下午,中企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以下简称中企公司)的业务员两次给他们公司打电话推销产品,都被商务部经理李小姐拒绝,两人发生纠纷。该业务员威胁说:“你敢投诉我,我要让所有的人都来打你的电话,把你的电话打爆!”当晚8时左右,他们公司服务热线就接连遭到骚扰。经调查,当晚6点半左右,有人用中企公司的IP地址在全国几大租房网站上发帖称,“何某”有房出租、出售,而且备注“本小姐非常开朗,有什么要求尽管提出。”之后,他们的服务热线成了租房热线。而同时,真正的客户却无法通过服务热线下订单,给公司造成极大损失。而且一些租房者言语下流低俗,使接线的李小姐精神受到极大刺激。

  同兴公司认为,中企公司业务员的行为是履行职务行为,中企公司应对此负责,赔偿各种损失共计50万元,并登报道歉。

  庭审中,中企公司业务员张华(化名)称,同兴公司拒绝了他,并说了一些刻薄的话,他为了泄愤,下班后就想搞个恶作剧,到几个租房网站上登了上述信息。中企公司认为,网上的帖子是下午6点下班后才发出的,完全是员工个人行为。公司只应承担管理责任。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成都商报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