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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婚前借母亲8万元 婆婆打官司要儿媳来还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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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1 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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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子婚前借了妈8万 婆婆打官司要儿媳还

  林丹要与入狱4年的丈夫王志明离婚,婆婆刘祥芳要林丹退还王志明结婚前向她借的8万元现金,林丹不同意,刘祥芳将林丹告上法庭,请求法院责令林丹和王志明共同归还欠款。

  近日,成都锦江区人民法院将开庭审理此案。

  离婚前收到传票:婆婆要儿媳妇还钱

  7月27日下午,记者在红照壁附近一间出租房里见到今年31岁的林丹。林丹告诉记者,2000年2月14日,通过朋友介绍,她认识了当时还有妻室的王志明。王志明对她一见钟情,并迅速离婚,与林丹结婚。

  2002年,王志明因犯抢劫罪、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2003年,婆家房屋被商品房开发公司征用,每人可以得到35平方米房子的补偿。今年年初,婆家14口人一共分得了位于东光小区某住宅楼的9套房子,但没有一套是在她名下。林丹很失望,今年5月,她到监狱与王志明协商离婚,王志明答应了离婚请求。但由于王志明在服刑,夫妻双方无法同时到民政部门签署离婚协议,所以林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哪知10天后,林丹意外地收到一张法院传票:婆婆刘祥芳将林丹和王志明告上法庭,请求法院责令林丹和王志明偿还王志明在1998年向她借的8万元欠款。

  婚前借款咋个要我还?法庭上见

  收到传票的林丹大感意外,她在2000年才认识王志明,王志明1998年向其母亲借的钱,怎么该由她来还呢?7月27日下午,记者与林丹一起来到东光小区某住宅楼,见到了刘祥芳。记者问刘祥芳8万元欠款的来历,刘祥芳很坦诚地说:“我承认,这8万元是我儿子认识林丹以前向我借的,当时王志明没有工作,我借钱给他买了一辆车。”刘祥芳无法出示8万元欠款的借条,她说儿子借的钱,没有必要打借条。

  记者问:“既然是王志明婚前的债务,为什么要找林丹还钱呢?”刘祥芳不耐烦地将手一挥说,反正就要林丹还钱。婆媳两人最终没有达成共识,两人将在不久后对簿公堂。(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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