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央视女记者起诉黄健翔 要求恢复名誉索赔50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5-22 05:31
人浏览

  黄健翔在博客中撰文,爆料男足主教练性丑闻,剑指女主角为央视记者陆幽。陆幽将黄健翔诉至法院索赔50万元,同时起诉转载博客的三家网站,已被法院正式立案。昨天(25日),记者致电黄健翔,但对方电话一直未能接通。

  这篇博客名为《丑话说在前边》,今年6月6日18点38分发表于黄健翔的新浪博客,从发表当天至今,已经有195页的评论跟帖。博客末尾特别提出,“接受部分网友的意见,删去有关私人生活的攻击”。

  这部分删除的内容仍然可以在网上搜索到。记者搜索的全文中,部分内容直指男足外籍主教练杜伊,与国家队前随队首席女记者有性丑闻。通过黄健翔的叙述和网上的传闻,网友推断出这起性丑闻的女主角即为央视体育频道女记者陆幽。

  陆幽起诉说,黄健翔在博客中撰写涉及她个人隐私的内容,公然丑化了她的社会名誉,引发了媒体的反复传播,给她的名誉造成重大侵害。同时,新浪、网易和百度不仅援引了《丑话说在前边》的内容,而且纵容和可以让网友对她的隐私进行捏造和传播,进一步侵害了她的名誉。

  陆幽认为,黄健翔和新浪、网易、百度非法散布她的个人隐私,捏造事实,丑化了她的人格,要求四者停止侵权,在网站首页和黄健翔博客首页刊登赔礼道歉声明,为她恢复名誉,并连带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50万元。

  昨天,记者拨打黄健翔的手机,提示已转入秘书台。记者又按照起诉书拨打座机,神州天地传媒集团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黄健翔的确在公司就职,然而当天没上班。昨天上午,新浪、网易、百度三家网站的法务部均未对此事作出明确回应。

  陆幽的代理律师李先生则表示,自己只是代理陆幽起诉的案件,在未得到陆幽授权前,不接受记者的任何采访。

  黄健翔6月6日在博客中一篇《丑话说在前边》的文章里爆料,国家足球队主教练杜伊把央视某女记者搞成宫外孕。黄健翔在博文中说“你可以随便玩,但是千万玩好了,玩过关了。否则,别怪我跟你玩秋后算账。……说真的,你比前任差远了。人家起码把”零距离“安排了一个好结果,不仅当时共享荣华富贵,直到现在,还让她代理自己在中国的一切商业合作,可谓仁至义尽够男人够成功。可是你呢?把人家搞成了宫外孕,回到单位里弄成丑闻,你却缩头乌龟了。人家也被撤了国家队首席跟队记者的身份了,落得个鸡飞蛋打。搞得很多粉丝还十分纳闷十分想念,因为很久在国家队的报道里看不见她的倩影了。单说这一点,你就比前任差多了。对吧?”

  网上流传陆幽回击黄健翔 查实该博客为冒牌货

  6月20日前后,在网上疯狂流传黄健翔“宫外孕”博文事件女主角——陆幽在自己博客里回击黄健翔的博文,一时间被众人纷纷转载,并被众多媒体当成一个劲爆新闻来报道。但详细查实之后,这个所谓的陆幽博客其实是冒牌货,且现在已经关闭了。

  黄健翔面对被诉早有准备 起诉人陆幽被同行保护

  对于这件事,为避免打扰,黄健翔早就有预防,不仅一周前电话就转至秘书台,参加活动时,也拒绝采访。而另一边,自从该消息公布后,陆幽成了众同行保护的对象,许多打探陆幽联系电话的其他媒体均被认识陆幽的体育媒体同仁所拒绝。而网友对此则认为,陆幽胜算的机率不大。

  苏恒律师事务所的陈晓清律师认为原告恐怕很难胜诉。在陈律师看来,黄健翔在博客中披露的内容并没有指名道姓,也就不存在侵犯什么原告的名誉权,“既然是网友把黄健翔博客中的内容对号入座,那原告就应该去告这个对号入座的网友,而不是告黄健翔。”至于告三家门户网站,陈律师坦言,从损害要件来看,网站不存在主观故意散布这个消息,他们只是转载,而且他们也没有表现出什么积极的行为,因此同样不构成侵犯名誉权。

  京华时报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