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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传销非法拘禁同学 女大学生入狱毁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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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2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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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人小雪是某大学二年级的女学生,2008年寒假在江阴打工期间,认识了被告人小刚和小龙,共同加入了一个名为贵州“山霸”保健品的非法传销组织。2009年年初,小雪为扩大销售网络,哄骗自己的高中女同学小雯从河北赶到江阴。小雯发现小雪干得是非法传销后,拒绝加入该组织,结果小雪和小刚一起将小雯扣留在江阴,并没收其身份证、手机、银行卡等物品,并限制其人身自由,小龙积极配合他们。2009年2月12日中午,被害人小雯为逃脱传销组织,从5楼阳台攀爬不慎跌落,造成轻伤。案发后,小雪和小龙和警方迅速抓获,而小刚也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

  江阴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三被告人均构成非法拘禁罪,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小刚系自首,被告人小龙是从犯,三被告人均未实施殴打等暴力行为,被害人的摔伤非三被告人的直接加害,同时他们的父母均积极赔偿被害人,被害人也表示谅解等因素,故判决三被告构成非法拘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九个月。三被告人及父母与被害人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当场赔付被害人经济损失3万元。

  审理法院:江阴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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