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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雅芝肖像权纠纷二审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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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2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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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12月05日)上午,香港著名影星赵雅芝与北京海兰丝服饰有限公司(下称海兰丝公司)、赛依霁公司肖像权纠纷案二审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由于原告方赵雅芝不同意调解,该案将择日宣判。赵雅芝未到场出庭。

  在9月19日的一审判决中,法院判处海兰丝公司向原告赵雅芝赔礼道歉、赔偿赵雅芝经济损失50万元、赔偿赵雅芝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对于判决结果,被告海兰丝公司认为判赔金额过高,提请上诉。

  在今天的庭审中,海兰丝公司的代理律师称,海兰丝公司使用赵雅芝的肖像仅是出于介绍双方曾经有过合作关系这一事实,并且肖像是放于公司网站的内页,并不是以追求商业利益为目的,法院一审判决赔偿55万过高。

  另外,海兰丝公司的代理律师称,在与赵雅芝的合同到期之后,海兰丝公司所有的分店都已经将赵雅芝的肖像撤下,仅有赛依霁在使用,但是海兰丝公司与赛依霁公司是一种加盟关系,赛依霁作为独立法人,应独立承担责任,海兰丝公司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对此,赵雅芝的代理律师认为,赵雅芝作为著名影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被告方使用赵雅芝的肖像,是为了使消费者产生品牌联想,达到品牌推广的目标,这带有明显的商业目的。

  而对于,海兰丝公司与赛依霁公司的关系,赵雅芝的代理律师称,双方应为代理关系而不是加盟关系,因此,海兰丝公司也应承担连带责任。

  由于赵雅芝不同意调解,该案并未当庭判决,法庭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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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盟与代理

  加盟是企业组织,或者说加盟连锁总公司与加盟店二者之间的持续契约的关系。根据契约,总公司必须提供一项独特的商业特权,并加上人员培训、组织结构、经营管理及商品供销的协助;而加盟店也需付出相对的报偿;它是一种经济而简便的经商之道,经由一种商品或服务以及行销方法,以最小的风险和最大的机会获得成功。如果出现法律纠纷,责任母公司和加盟店各自承担,不承担连带责任。而代理则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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