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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首部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法规明年实施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5-23 0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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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山东省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的《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将于2007年1月1日实施。据悉,这是山东省第一部关于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的法规。

  山东省公安厅副厅长王献增28日对媒体说,历时4年时间完成的《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有以下明显特点:明确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具体业务由公安机关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机构负责实施,其中包括日常巡逻检查、交通事故处理、突发事件处置、通行信息发布等多个方面,突出了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特殊性和专业性;强调建立高速公路相关部门间的相互协调机制,对公安、交通、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收费站等有关单位的职责和义务都作了明确规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条款进行细化,更具可操作性;强化对执法队伍的规范和监督。

  山东省交警总队负责人表示,山东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目前已达3163公里,成为全国最大的高速公路交通网络。但现有的法律法规、高速公路安全配套设施、管理手段和方法等,与高速公路的迅猛发展存在诸多不适应。因此,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山东实际,制定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是非常必要和及时的。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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