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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百家商场试行商标备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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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3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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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重庆市工商部门获悉,从4月1日开始,重庆市118家大中型商业企业进行经销商品商标备案制度试点,任何企业想进入这118家商业企业,必须提供商标的相关手续。与此同时,重庆市工商局制定的《重庆市商业企业经销商品商标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也在这天起试行。

为了严格商品的市场准入制,特别是把好关系到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食品的准入关,商业企业不仅应当做好销售环节的事后监督工作,更应该做好销售前的防范工作。为此,重庆市工商部门决定对商业企业进行经销商品商标备案制度试点,并出台了相关配套《办法》。

据悉,《办法》的主要内容是要求各商业企业应落实进场商品商标管理职能,建立进场商品商标管理制度,并配备商标管理专(兼)职人员,负责商品商标的进场审核,对经销商提供的商品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查。涉及适用的企业类型是指经重庆市工商局核准登记的各类商业企业,所称“经销”是指商业企业从事商品经营销售的多种方式,包括自主经营、联营经营、代理销售、特许经营等具体经营方式。

重庆市工商局商标处处长齐琦称,去年,他们已在重百、新世纪等大型百货商场进行了经销商品商标备案制度试点,取得了好的效果,这些商场内几乎杜绝了假冒商品,侵权行为也很少。

编辑点评

对销售商品进行商标备案,把住进货的源头,既可避免商标侵权行为的发生,又堵住了“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流通领域,危害消费者利益,可谓一举两得。重庆市把知识产权侵权防范工作做到市场最前沿,方法也是有效的。

商标备案的做法,给那些至今对商标注册不是很重视的商家上了一课:想要保护好自己的品牌,首先要商标注册获得法律支持,否则得到的保护力度就会大大减小,甚至连参与市场的机会都没有。中国知识产权报·曾旭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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